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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学习宪法、尊重宪法、传播宪法

6000万学生晨读宪法

发布时间:2020-12-05 作者:记者 于珍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记者 于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天一早,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来到位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西院千人礼堂的“宪法晨读”活动北京主会场,一字一句带领现场学生朗读宪法部分条文。

今天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教育部连续第七年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活动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了分会场,30余万所学校的6000多万名学生通过与主会场网络连接同步参加了活动。

田学军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全过程。要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他勉励同学们坚持正确方向,听党话跟党走,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祖国作出自己的贡献;加强品德修养,提升思想境界,谨守社会公德,传承中华传统美德,锤炼个人美德,更好地爱他人、爱世界、爱自己;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了解法治,尊重和信任法治;培养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努力形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结合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的规矩。我国目前有270多部法律,每一部法律都调节着一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规范着一个领域的社会行为。”童建明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规定着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

童建明对学生们提出了4点希望:一是要敬畏法律,不要做“无畏的莽夫”,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敬畏法律、遵守规则的习惯;二是要学习法律,不要做“无知的法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常有法律的戒尺;三是要遵纪守法,不要做“冲动的魔童”,远离违法犯罪,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四是要依法用法,不要做“沉默的羔羊”,深刻理解法律的特殊关爱,用好法律这个最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北京主会场学生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从优美的歌声中体会宪法力量。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王定华宣读了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

“福建的老人村,12根电杆800米线路,只为给眷恋故土不愿离去的最后两位老人带去一盏灯。只要人民需要,亏本也要干,哪怕只有一户人家,也要在他门口插上电线杆子……”台上,“学宪法 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高校组冠军、山东政法学院学生商静宜把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初心与执政的温情娓娓道来,部分优秀获奖选手在北京主会场依次进行了展演。

“作为广大青年中的一员,我们要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学习宪法、尊重宪法、传播宪法,做建设法治中国的积极参与者和践行者。”在北京主会场参与整个“宪法晨读”活动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高中西校区学生冯璋赫说。

教育部、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北京市教委、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中国教育报》2020年12月0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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