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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发布时间:2021-01-04 作者:记者 郝文婷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列出9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布置超课标、超进度的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按照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教师要合理安排预习、复习、巩固、拓展等作业类型,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成册布置作业和布置重复抄写性作业现象。

同时,严禁教师使用微信、QQ群布置作业,严格落实教师设计、批改作业的主体责任,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学校要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及批改情况,提高教师布置作业的质量。并要求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采取多样化评价方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并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改进教学、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

《中国教育报》2021年01月04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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