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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落地,如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发布时间:2021-08-22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家庭校外培训负担提出了严格要求。为什么要持续加大对中小学阶段校外培训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双减”落地后,如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我们邀请了两位专家,就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编者

“影子教育”是怎样危害孩子的

陈超凡

当前,校外培训已演变成为一个世界级的社会现象。从培训目的来看,中小学阶段的校外培训主要包括为了学科学习和应试而进行的课外补习与旨在培养兴趣和特长、提升综合素质而开展的素质类辅导两大类。前者常被称为“影子教育”,它是指“以主流教育系统为基础、由市场化机构或私人提供、发生在学校正规教育之外、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辅导和补习”。“影子教育”是校外培训监管和治理政策的主要规制对象。

“影子教育”依附于主流教育系统而存在,其内容随主流教育的变化而变化,规模也随主流教育的发展而壮大。在我国,校外培训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家教开始,已逐渐发展成为规模庞大、领域全面的产业。

校外培训在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多样化教育服务需求以及促进教育创新方面有积极意义,但其主要组成部分——“影子教育”却影响了主流教育这个“本体”的生长。该领域的权威专家马克·贝磊的研究表明,“影子教育”可能会破坏各国在拓展平等教育机会方面的努力,加剧社会不平等;也会损害教育质量、降低教育效率,造成正规教育系统的低效。如果学生将过多的时间、精力投入补习,则会对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内容、标准乃至价值导向产生负面影响。

近年来,我国教育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管和治理,此次出台的“双减”意见,更是明确了“双减”的工作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少年儿童的关怀,对于深化校外培训改革、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

校外培训与学业表现之间并无稳定的正相关关系

多项关于“影子教育”的权威研究表明,即便校外补习短期内能提升成绩,但补习时间越长可能积极效果越小。

“双减”工作的核心是从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规范校外培训两方面协同发力,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从根本上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和学习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实上,“减负”并不是一个新政,多年来,我国推出了不少“减负”举措,但政策和改革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校内。然而,校内压力的减轻似乎并没有减少家长群体的教育焦虑。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评价与筛选机制下,重点高校的入学机会往往意味着将来更好的工作、更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研究表明,当重点学校的入学机会主要通过高风险考试进行分配的时候,家庭普遍希望通过增加教育投入,提升子女在升学考试中的竞争力。因此,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重点大学入学机会所带来的压力势必会逐级传递至基础教育阶段。对很多家长来说,似乎每一环节都不能落下,他们在重重压力和身心疲惫之下依然不断对孩子的教育投入加码,直接表现为对各类课外辅导班、补习班趋之若鹜。

一些家庭对课外补习的追逐已经让补习变成了一场教育投入的“军备竞赛”。而这个现象也体现出一些家长和学生短视化、功利化的教育和学习观,即把考试、分数和排名当作学习的核心目的而非水到渠成的结果。一些机构以学科辅导、强化应试、超前超标为导向的培训,直接迎合了学生和家长的提分与应试需求。然而,连接供给和需求之间的条件——成绩提升并不总是成立。在培训机构的宣传和渲染下,许多家庭理所当然地认为课外补习一定会带来好成绩,但其实成绩提升与在补习上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并无持续的正相关关系。遗憾的是,这种正相关的缺失并没有降低人们对课外补习的需求,即便补习效果甚微,许多家庭还是会采取“换讲师、换补习班”的策略继续投入。

多项关于“影子教育”的权威研究表明,总体而言,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补习与其学业成绩之间的关系是复杂且模糊的。有不少研究验证了校外培训在短期内对成绩提升有积极影响。但一方面,这种影响仅能说明补习与成绩之间有正相关关系而非因果关系,即不能证明学习成绩较好是因为接受了补习。另一方面,补习的效果也因不同学段、学科、形式、课程质量、讲师水平、学校和地区、家庭背景等呈现出显著异质性,而现有研究并未在这些异质性分析上形成一致结论。例如,仅就补习对数学分数提升的影响来看,效果也是好坏参半的。此外,还有研究表明,即便课外补习短期内对提升成绩有效,但补习数量、时间对成绩的影响也是非线性的,补习时间越长可能积极效果越小,甚至会过犹不及。

还有一些研究验证了课外补习对学习成绩提升无明显效果甚至有负面影响。例如,许多基于韩国学生样本的实证研究表明,侧重于应试技巧的课外补习在提升成绩方面收效甚微。原因之一可能是学习时间和负担的增加会让学生产生疲惫和厌烦情绪。还有一些国内学者跟踪了补习对学生升学后学业表现的影响,结果发现,小学低年级参加学科类补习对初中相应学科成绩有负面影响,而小学高年级参加补习对初中三年学业增长速度有负面影响。

低质量高强度补习有损孩子的能力和健康

研究表明,参与高频率补习的学生,患抑郁症的风险比同龄人高。

教育对学生发展的影响不仅体现为学业成绩的进步,更多的是通过学习获得知识、提升综合素养和能力。从长期来看,如果补习是低质量、重复性和高强度的,将对学生自我管理、思维能力、心理健康等多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自主学习不仅是终身学习最重要的能力之一,且在大多数学习环境下,它是帮助学习者取得成功的关键。事实证明,自主学习可以提高学业成就、提升自我效能感和信念、培养学生对多元文化的认知能力。然而,研究表明,以应试为导向的补习可能会逐步损害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补习可能会导致学生严重依赖他人,从而缺乏自我规划和管理能力;补习会占用学生独立学习和思考的时间;补习倾向于训练零碎的知识,其对高阶认知活动有负面影响。与此相反,许多研究发现,不依赖课外补习的优秀学生能够更加积极地使用认知策略。

在思维培养方面,一些培训机构把“捷径”和“效率”作为“招生利器”,导致学生“补习越多,学习和思考越少”。许多针对“影子教育”的调查表明,在一些国家,接受大量课外补习的学生因为疲劳而在课堂上睡觉,甚至不去学校上课,这不仅使他们在学校的学习质量大打折扣,也失去了在课堂上积极思考和探索知识的兴趣。同时,一些低质量机构一味灌输学生应试技巧,他们为了考出好成绩,一般只注重解出问题的正确答案,而非热衷于对知识的追求,更谈不上对知识的钻研和创新思维的训练。一些学生仅仅学会了机械地套用公式,而这种死记硬背的练习或许可以提升他们在临近考试中的成绩,但对知识的理解和建构能力往往会被削弱。同时,来自课外补习的压力使得学生难以获得更多形式的个性化与社会化发展,不少学生课外补习的增加是以牺牲其他领域的发展为代价的。

在补习对心理健康的影响方面,很多研究表明,参加课外补习可能会增加抑郁症状,特别是那些参与高频率补习的学生,他们患抑郁症的风险比同龄人高。因此,成绩的提高可能是以心理健康为代价的。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非常需要自处的时间去形成稳定的自我,而高强度的补习剥夺了他们属于自己休闲、锻炼的时间。长此以往,学生会出现身体素质下降以及焦虑、恐慌等心理问题。

还有一些学者以保罗·弗莱雷的“被压迫者教育学”为框架,认为“影子教育”从业者在补习中利用了被教育系统压抑的学生个体。当社会被市场力量驱动时,一些“影子教育”从业者想达到的是商业目标,而非教育目标。校外培训强化了竞争、筛选和“起跑线制胜”意识,并向社会灌输这种理念,让家庭更加坚定地认为分数、升学等是孩子向上流动不可避免的社会要求,这无疑会增加学习者对高风险考试的焦虑。

树立正确教育教养观,多方携手共塑良好教育生态

更为重要的是,家庭需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教养观,扭转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

对很多家庭来说,“减负”并不能转变他们“继续加强课外补习”的行为。因此,降低考试所带来的风险,建立一套既能评价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又能反映学生心智结构和能力成长,还能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创造力的评价系统,至关重要。这就必须综合运用好结果评价、增值评价、过程评价、综合评价和特色评价等多维度评价。

大力推动教育评价改革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家庭需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教养观,扭转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学科类课外补习即便在短期内对提升成绩有一定帮助,但长期让孩子处于补习高压中很可能是以牺牲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代价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组的研究表明,教育功利化往往更强调眼前利益的实现,而忽视教育对个体与社会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高分和重点大学文凭等成为人们追求的主要目标,要起点而不要终点成为流行做法。

家庭是教育的“主阵地”。在培养孩子过程中,要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眼光,摒弃短视化和功利化教养理念,才能培养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应对社会挑战的综合能力。家庭不必在“教育落后”问题上过度恐慌,而应该认识到,学习可以是快乐的,但从来都不是轻松的,挫折和失败是正常现象,要学会坦然面对、分析问题、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简单地付诸课外补习。教育需要尊重成长规律,是一个静待花开的过程,面对补习“军备竞赛”时,家长要冷静判断和选择,不要相互攀比和盲目跟风,而应根据孩子成长的实际,找到一条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优化路径。

与家庭教育相配合,为切实增强家庭对学校教育的信心、优化学校教育供给,“双减”意见明确指出,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这充分体现出政府对打造高质量学校教育体系、全面发挥好学校教育作用的高度重视。对家庭来说,也应更加关注孩子在校学习的质量,密切与学校的联系,家校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对“双减”另一侧的校外培训,国家也正在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治理能力来遏制校外培训中的不良问题,以确保“双减”工作有效展开。可以看到,近年来关于校外培训的诸多治理举措已取得显著成效,这对于淘汰违法违规低质量机构、引导校外培训正确发展方向,发挥其在非学科课外服务、职业教育、教育科技等领域的积极作用,有重要意义。此外,还可以着重挑选一些成熟、规范和高质量的机构参与到课外服务体系建设中,与学校教育协同互补,发挥其长期积累的教研和创新优势。

“双减”减的是学业负担,减的更是家长和学生的心理负担。我们要让教育回归常识、常规和常理,最终回归本质。面对“双减”政策,我们应该携起手来,摆脱惯性思维、摒弃短视和功利主义,让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难题在这个时代真正被消解,让美好的教育理想真正栖居于现实。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未来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多举措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合规发展

周海涛

近年来,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和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群众反映日益强烈。受限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如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线上培训机构的爆发式增长,一些机构盲目逐利,存在超前超标、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中央近日出台的“双减”意见要求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面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任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需要强化主体责任,坚守正确方向;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内涵发展。这是规范校外培训的必由之路,更是积极维护整体教育秩序的使命所在。

第一,以强化主体责任促进坚守正确方向。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双减”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系统做好部署,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做实做细落实方案,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应建必建,加强自身党建工作,理顺培训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引导培训机构端正思想、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收费等行为,防止培训造假及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

第二,以完善制度体系促进依法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是民办教育的一部分,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精神都适用于培训机构,但其中没有针对校外培训的专项条款。因此,需要适应改革发展的需求,按照“双减”意见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对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开展专门立法研究,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构建覆盖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同时,在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统筹领导下,研究制定专门文件和规范治理方案,明确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配套政策,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办法、培训材料管理办法等,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线上线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三,以坚持问题导向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以落实“双减”意见为抓手,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为着力点,坚持从严审批,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严治理、严肃查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强校外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排查,严格学科类培训人员教师资格证制度,严格培训场所消防安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线上线下培训收费监管,严控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同时,转变监管理念和手段。按业务属性确定行为规则和监管主体,加强事前监管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政府、学校、培训机构、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研制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培训机构日常管理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

第四,以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内涵发展。落实“双减”意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需要有系统的领导、良好的制度、专设的部门,更需要执行能力,确保形成真正健康的、高质量的教育培训生态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以规模扩张为主的粗放式发展的时代已经过去,在新阶段,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已建立,需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合规发展,遵循学生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本着公益性的初心和教育情怀,把精力真正放到提供有品质的多样化素质教育服务上来,用真正高质量的校外培训赢得政府信任、社会认可、家长和学生满意。从政策实践看,校外培训监管涉及到机构界定、监测、管控、处置、评估、评测、审查等一系列环节,需要细化和细则,需要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更需要各地加强政策执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业队伍力量。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同样需要注意工作方式,全面考虑各方客观诉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强化宣传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共同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改革进程。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1年08月2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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