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10月23日
《中国教育报》2021年10月2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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