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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层面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www.jyb.cn 2017年02月20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总体建设目标和改革任务。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以下简称“双一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省级地方政府如何把握这一发展机遇,谋划并落实好本地区“双一流”建设,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大热点和重点,倍受社会关注。

  科学谋划省域“双一流”建设整体方案

  实施省域“双一流”是具有中国特色、反映中国高等教育特有国情的必然要求。所谓中国特色和特有国情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中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中央、省级地方和高校三级管理体制,省级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计划需要省级地方政府支持和落实。二是,中国高等教育在东、中、西部存在较大差距,省域层面开展“双一流”建设正是实现结构优化和调整的重要手段。三是,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随着“人口红利”逐渐衰退、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增强、外需拉动有限,我国及各省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通过科技创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不断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四是,省域“双一流”要聚焦一部分重点领域和核心技术,使之成为实现从跟跑并跑到并跑领跑的转变。

  1.价值取向:服务区域发展

  明确高等教育与社会的科学关系,坚持服务需求这一基本导向,积极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省域“双一流”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向并行。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在“双一流”建设布局、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上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有机结合,将区域中长期的主要发展思路与重大关键举措嵌入其中。同时,在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充分发挥高校作为推进区域创新发展核心动力源的作用,将省域“双一流”实施方案与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在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改革任务等方面全面衔接、紧密对接,为区域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推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目标定位:多元一流目标

  充分考虑各地区高等教育的现实情况,对纳入建设范围的高校区别对待,区分层次,鼓励高校在不同层次上争创一流。一般而言,可将省域高校分为四个方阵:第一方阵为“985工程”建设高校,第二方阵为“211工程”建设高校,第三方阵为本地区博士学位授权高校和少数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第四方阵为部分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和部分本科院校。其中,第一、第二方阵是排头兵,是建设的关键,要率先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第三、第四方阵是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的重点,要积极跟进,形成区域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提升区域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水平。

  对于省域高校各个方阵的一流建设,要分别制定建设目标和评价标准,进行立项建设与检查检收。一是在省域“双一流”建设目标制订和评价标准选择上,结合各地区高校的现实条件和基础,明确发展定位,选定建设目标。第一方阵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为首选建设目标,第二方阵以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为重点建设目标,第三方阵以创建国内一流学科和国内高水平大学为主要建设目标,第四方阵以创建国内特色学科和办好一流本科为建设目标。二是在省域“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立项建设和检查验收过程中,按四个方阵,实施差异化建设、评价和考核。

  3.内容设计:三级建设协同

  “双一流”建设这一国家重大教育建设计划的实施,必须有中央、地方政府和高校三个层面的密切协作,同步推进,共同构建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分层实施的建设体系。从“双一流”建设的数量和规模来看,国家、地方和高校呈现一种金字塔型的结构,即国家层面的建设对象位于塔尖,其建设对象聚焦于部分已具较强实力的高水平大学和国内一流学科,数量较少;地方层面的建设对象居于中间,其建设对象聚集于在省域范围内具有较强实力的高校和省域内一流学科,其数量规模居中;高校层面的建设对象居于塔座,其建设对象应结合高校定位和战略发展目标,进行科学布局,其数量最多。从“双一流”建设三个层级的相互关系来看,要呈现国家层面、地方层面、高校层面逐层支撑的建设关系。国家“双一流”建设项目在于着眼宏观,科学布局,聚焦重点,推进我国高层次大学和国内高水平加快建设步伐,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省域“双一流”建设项目在于实施省域统筹,着眼区域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推进省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强省强市的战略目标;高校作为具体的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域“双一流”建设的部署,与国家和省域“双一流”建设项目有效对接,切实加强高校自身的整体建设和一流学科的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高校主责、地方参与、企业融入、项目引领原则,科学规划“双一流”建设项目。在省域“双一流”建设内容的设计上,既要对接国家总体方案的建设要求,又要结合省域实际,尤其是本地区“十三五”建设规划,积极服务于本地区重点建设领域,服务于本地区整体建设与发展。要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观,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一流人才队伍建设,把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放在“双一流”建设中的核心关键位置,将其作为建设内容中的重中之重,以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整体建设和发展。

  同步推进省域“双一流”建设

  要科学谋划好省域“双一流”建设,在建设改革内容设计上,需要做好“三同步”,即同步推进高等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同步推进一流研究生教育和一流本科教育,同步推进高校整体建设与高校综合改革。

  1.同步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建设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基本导向,同时也应成为省域“双一流”建设的根本原则。这就要求在实施省域“双一流”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同步推进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做到建设目标上同步、建设时间上同步、建设内容上同步。

  所谓建设目标上同步,是指省域“双一流”在阶段建设目标的设计上,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建设目标相协调、相统一,即通过实施省域“双一流”建设目标,实现省域高等教育阶段性建设目标。所谓建设时间上同步,是指省域“双一流”建设应转变原有教育重大工程短期建设的做法,将这一重大教育计划作为一项长期的建设项目,省级地方政府予以长期的持续建设和支持,支撑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新常态下保持中高速发展。所谓建设内容上同步,是指省域“双一流”建设项目要结合地方建设发展的重点领域,在项目类型及项目内容的遴选与布局上,要与地方战略新兴产业、支柱产业、高端新型智库、创新创业等省域建设领域紧密衔接,在不同的建设期,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实现省域高等教育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动态稳定。总之,要以服务地方建设需求为导向,适时予以调整,实现高等教育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同步推进一流研究生教育和一流本科教育

  省域“双一流”建设的主体是高校,高校的首要职能和中心工作就是人才培养,必须同步推进一流研究生教育和一流本科教育,培养高质量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高校中的中心地位。人才培养是高校立于社会大系统之中的根本所在,也是大学的本质属性和存在价值,必须在思想认识层面厘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高校职能的关系,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尤其是本科教育。二是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大学的教育教学理念既要体现国家社会需求,体现时代精神,即要有社会本位理念;又要强调服务于学生个人的发展,即要有个人发展本位理念。三是同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加大教育资源整合调整力度,积极实施高校学科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尤其是要结合高校学科和专业实际,适度调整社会需求不足或不适应社会发展或不符合高校特色发展方向的学科和专业,通过做“减法”,将高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聚焦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四是同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质是教育资源的重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的要义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激发不同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两者都是当前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的难点和关键问题,两者共同的目标都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是同步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方式改革。课程体系设计要着力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和品质,并以此为出发点,解决好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整体与综合。整体是要打破原有的分学段设计,将各学段打通而进行总体设计,在时间维度上按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科学设计;综合是强调多学科之间的融合,转变原有分科教学的不足,在知识维度上按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系统设计。

  3.同步推进高校整体建设与高校综合改革

  一流学科建设,虽然重点建设的对象是学科,实际上就是要把高校办出优势和特色,没有良好的高校制度环境、校园文化环境,一流学科建设也无从谈起。因此,在推进省域“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必须同步推进高校整体建设和高校综合改革。

  一是厘清建设与改革的内涵与差异。“改革”重在变革旧的事物或关系,解决存量问题,其核心对象指向“生产关系”,“改革”的关键在于改革生产关系,理顺生产关系中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而“建设”重在添加新的事物,以解决增量问题,其核心对象指向“生产力”,“建设”的关键在于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力水平。二是全面推进高校整体建设。全面推进高校整体建设,概而言之,就是抓好“一个关键”、凸显“四大职能”。抓好“一个关键”,就是要强化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没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凸显“四大职能”,就是在省域“双一流”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有效举措,不断提升其作为社会系统一种组织的职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双一流”建设成效如何,四大职能是至关重要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四是切实推进高校综合改革。要做好高校综合改革,必须准确把握高校综合改革的对象——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建设,必须重点关注高校综合改革的关键内容——学术权力和学院权力,必须积极探索高校综合改革的发展载体——学科引领,必须强化高校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民主与法治。

  统筹省域“双一流”建设相关资源

  要科学谋划好省域“双一流”建设,在建设资源调配上,要做到“三统筹”,即统筹相关社会资源,统筹中央和地方建设项目,统筹教育投入与专项资金。

  1.统筹相关社会资源

  在省财政加大相关资源投入基础上,坚持多方共建模式,充分发挥省部共建、省市共建等共建平台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筹集资源的渠道,多方统筹资源,形成建设合力,协调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入围建设高校要积极争取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校友会等平台,向校友和社会宣传高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成绩和特色,积极吸纳校友捐助和社会捐赠。引导高校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不断创新合作体制机制,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式,推进与科研院所、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等的资源共建和共享。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专门机构参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课程等的动态调整和质量评价。

  2.统筹中央和地方建设项目

  中央财政将设立中央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中央高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同时鼓励相关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中央高校给予资金、政策、资源支持。省级层面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要积极对接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统筹安排好中央和地方建设项目,一是对部属高校入选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项目要给予立项配套支持;二是对省属高校入选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项目给予立项重点支持;三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省域高等教育发展情况,设立专门国内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和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3.统筹教育投入与专项资金

  省级层面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首先要落实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政策,并逐年提高拨款标准。在保障已有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要根据省域的财政实力,设立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新设立的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投入,确保建设力度和建设强度。统筹省级基本建设专项、高等教育专项、省部共建专项、高端人才建设专项、科技专项、创新创业专项等资金,向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倾斜。积极对接地方省市政府重大战略举措,积极争取重大战略举措投入中的教育、科技及人才建设投入,优先投向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

  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要科学谋划好省域“双一流”建设,在管理体制机制上,要做到“两创新”,即创新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

  1.创新管理体制

  为保证省域“双一流”建设有序运行,必须创新省域项目建设及校级项目建设的管理体制。在省域层面,成立省域“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双一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分别负责省域“双一流”建设决策、咨询和执行,形成比较科学的组织管理体制。其中,省域“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双一流”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审定省域“双一流”建设方案,负责统筹相关部门资源和力量,负责统筹省域“双一流”建设项目和内容等。“双一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负责对“双一流”总体方案的评议,参与“双一流”建设项目的遴选、中期评估与验收等工作。为保证省域“双一流”建设有序进行,关键在于各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州政府的积极参与,并成立各自的对接办公室,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省域“双一流”事务进行协商。当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后,在管理体制创新上,目标是要构建起行政、学术、市场多元利益共同体的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

  在高校层面,把握好改革与发展两大主题,尤其要促进高校加强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高校综合改革,通过省域“双一流”建设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高校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建设,尤其是围绕高校与学院的关系、高校学术组织(包括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规程制定、责权利明晰等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强制度化建设,构建起良好的高校治理结构体系,使高校“双一流”建设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得到有序推进。

  2.创新运行(管理)机制

  构建起相应的有效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多方面建设资源统筹机制。各地区的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科技厅等有关部厅局以及各地、市、州,要按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将有关工作统一到加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上来,切实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自身的工作范围,将建设投入落实到位。各省域要结合自身的财力和条件,切实保障本地区“双一流”的高投入,确保建设力度和建设强度。二是要建立起省地共建、校地共建、校企合作、部门联动的“双一流”建设推进机制。省域“双一流”建设涉及省域内的多个部门、各地市州及社会有关单位,既需要各有关部门、有关地市和社会单位的共同支持与参与,更需要在建设过程中,通过联席会议制予以通力配合。三是要建立起要构建起省域“双一流”建设的评价与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价,为地方政府对各建设项目的立项、后续资助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评价与监督,加强对各高校、各建设项目的监控,实行年度或中期考核,对实施不力、进展不佳的项目予以淘汰,构建起有进有出的动态建设机制,形成有序的竞争环境和氛围。四是引导高校围绕人事制度改革这一核心关键,形成有利于激发师资队伍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制度激励机制,同时要形成对不思进取、消极应对教师的约束机制,从制度层面构建起对广大教师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保障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朝着预期目标迈进。

  【作者单位:韩习祥、张文斌,湖北省教育厅;梁传杰,武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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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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