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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探索专业评估方法 促进高校内涵发展

www.jyb.cn 2015年07月20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探索专业评估方法  促进高校内涵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

  把质量评估监测的重心放在专业层面,目的是引导高校切实关注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为提高评价的信度、效度及权威性,探索了政府主导、专家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独立负责实施的“管办评分离”的组织机制。

  有力地引导和推动了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强化内涵建设,深化综合改革,专业的优势特色明显增强。

  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高等教育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个切实举措。辽宁省教育厅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探索以专业综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评估监测方法,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引导高校树立质量主体意识,切实把立德树人、提高质量这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根本任务落实到位。

  转变职能,把专业综合评价作为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

  专业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基石,关系到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辽宁省教育厅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强化质量评估监测,并把质量评估监测的重心放在专业层面,目的是引导高校切实关注教育质量、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加快促进高校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

  专业综合评价是针对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现象,以及辽宁地方高校较多、规模较大,一些专业设置雷同、优势特色不够突出的实际开展的。评价面向省内高校已有三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按照“共同参与”和“共同可接受”原则,以学生和教师为重心,建立分专业分类的指标体系,探索基于诚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专家组织负责“管办评分离”的组织机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专家不进校的评价方式。评价自2012年以来已连续开展3年,累计参加评价的专业点达1145个,占全省65所普通高校2245个专业布点近60%,覆盖的在校生达70%。

  精心设计,把专业综合评价作为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的有效手段

  按照评价工作指导思想和导向性、客观性、简易性等基本原则,基于对专业建设、不同类型人才培养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共识,首先制订通用指标体系框架,在此基础上,分别制定分专业分类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以学生和教师为重心、重视本科教学的指标体系。遵循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坚持以学生和教师为重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建立包括“生源情况”、“培养模式”、“教学资源”、“本科教学工程”、“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专业特色”等7个一级指标,“专业师资基本情况”、“在校学生综合素质”等13个二级指标和31个观测点的通用指标体系框架。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中关于“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当前辽宁高校实际,选取“近四年本专业教授为本专业本科生授课的授课率”、“近四年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及参与科研项目学生人次数”、“近四年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数量及各基地实习人次数”、“具有行业经历专任教师比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观测点,促进高校切实重视本科教学,强化实践育人,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培养机制,关注学生学习结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分专业分类、引导高校办出特色的指标体系。在通用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专业的学科特点和同种专业不同院校及其人才培养类别的特点,分别研究制定分专业分类的指标体系。针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合格评估的新建院校办学实际,考虑不同类型学校办学的差异性,特别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在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和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指标内容的选取和指标“权重”上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学校及其专业办学的多样性和不同使命,选取“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专业特色”等指标,注重专业自身培养方案各要素间的匹配程度及相关要素对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支持程度,引导专业根据社会需要、学校定位和专业办学实际,特色发展。

  严密组织,使专业综合评价成为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的强大动力

  政府主导、专家组织负责的“管办评分离”组织机制。为全面、客观、科学地开展评价,提高评价的信度、效度及权威性,省教育厅先后成立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和38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专家组织的构成以高校专家为主,同时注意吸收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省教育厅在明确评价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做好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省内高校填报专业状态数据、组建评价专家库、协调处理评价中遇到的问题、公示数据材料和公布评价结果。省评价委负责制订通用指标体系框架和评价实施程序,指导各教指委分别制定相关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审方案。各教指委分别负责制定本专业类相关专业指标体系和评审方案,依据专家库分专业组建专家组,独立组织相关专业定性指标评审和定量数据核查工作。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专家不进校。通过网络进行信息采集、汇总、计算、分析,在评价上以对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针对专家不进校的评价方式,专门设计了以定量指标为主的指标体系,在各类指标体系平均40个观测点中,近70%可通过数学模型从评价系统直接量化生成,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科学并可重复验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专家不进校,这使得在同一省域内对不同高校多种不同专业同时分别进行评价成为可能,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校负担,促进了评价工作作风的转变。

  抓住五个环节,构建诚信体系。抓住五个环节建立制度体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客观公正。一是建立专业状态数据常态采集制度,开发建设了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每年组织省内高校以专业为单位填报上一年(学年)状态数据,参加评价专业的所有基本数据均从平台中提取,较好地保证了评价基本数据的客观性。二是建立数据材料公示制度,参评专业所有相关信息、材料均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专题页面进行公示,更好地保证评价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建立定量指标数据核查制度,定量数据先由高校自我核查,再由各专业类教指委、省评价委组织专家先后核查。四是建立定性指标评审质量保障及追溯制度,对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专业特色等定量指标不能全面反映且不易量化的要素指标,采用给定“赋分区间”的专家评审方式,力争定性指标评价相对稳定,方差小,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公正客观。五是建立评价结果公开制度,通过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共同参与和共同可接受原则。在借鉴国内外多方面经验并广泛征求省内外有关专家意见基础上,专业评价从通用指标体系框架总体结构、主要内容和指标权重的制订,到各专业指标体系研制、定量数据核查和定性指标评审,都力求广泛吸收高校专家和教师共同参与,以多种方式面向全省高校征求意见和建议。经过广泛共同参与,进一步就深化综合改革、内涵和特色发展的目标、任务等达成共识,使之成为共同可接受的内容和努力方向,切实通过评价促进高校建设和发展。

  树立质量主体意识,推进质量文化建设。为把评估监测这种质量保障的外在压力转化为高校的内在主体意识、全员的自觉参与意识和内在发展动力,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2014年,省教育厅在专家开展定量数据核查工作前,组织高校对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的数据材料进行了自查,并明确提出,若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逐级追究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质量保障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引导高校树立质量主体意识,推进质量文化建设。

  建立机制,系统推动高校内涵发展

  在持续开展以专业评价为主的评估监测工作的同时,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本科专业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意见》,连续3年提出了建议高校暂缓增设专业的“负面清单”,4年内累计投入3.15亿元专项资金,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加强了一大批以服务辽宁主导产业为主的专业建设,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质量监控和重点建设等系列措施,有力地引导和推动了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强化内涵建设,深化综合改革,专业的优势特色明显增强。

  这几年来,省内高校普遍开展校内专业评估评价,并根据社会需求、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实际提出专业调整方案,进一步修订专业发展规划,优化专业结构。目前,已有25所高校正式提出78个专业停止招生的报告,主动为现有专业“减肥”、“消肿”,其中18个已正式向教育部申请撤销。同时,注重结合学校实际,积极论证设置与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等辽宁主导产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衔接的本科专业。2014年,省内60所地方本科高校中有33所高校申请增设专业99个,分别比2012年和2013年下降71个和35个百分点,盲目增设专业的现象明显“降温”。专业结构的优化也促进了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优势特色的形成,全省有31个专业实施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90个专业实施卓越工程师等系列卓越计划,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8项。实施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的数量,均位于全国各省市区前列。

  专业评价工作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专门批示和充分肯定。部分兄弟省市也就专业评估监测工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交流。我们的工作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广大考生也把面向社会公布的评价结果作为高考填报志愿的参考依据。

  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下一步,辽宁省教育厅将进一步积极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改进专业评估监测工作,推进评估监测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积极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推进高校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发展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执笔人: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杨为群、李黎、李勇江、张越;沈阳工程学院高教研究所王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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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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