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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监督机制 优化高校基金会运行

www.jyb.cn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20世纪90年代发生了全球性财政危机,各国政府对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意愿和能力都明显减弱,其他主体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比例不断上升,多元化、多途径分担高等教育成本已成为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我国社会捐赠所占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已逐渐成为高等教育事业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高校纷纷成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通过为高校提供奖助学金、科研项目经费以及校园建设资金等,促进高校全方位发展。

  据调查,截至2010年底,全国171所高校基金会资产总值超过90亿元人民币。毋庸讳言,我国高校基金中用于投资的比重较小,其回报率也比较低。在这171家高校教育基金会中只有55家进行了投资活动,其总额为41.1亿元人民币,余下的116家基金会无任何投资。基金会的收入过分依赖捐赠资金而忽视长期投资。在55家进行投资经营的基金会中,只有21家真正获益,仅9家基金会的投资收益率超过5%,众多基金会的投资效率低下,资产规模逐渐缩小,收支不平衡。总体上我国高校基金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无论是在投资规模、效益和管理等方面都亟待改进。

  我国高校基金会在管理体制、投资环境等方面亟待改进

  行政化的管理体制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高校基金会是为学校发展服务的组织机构,是独立的法人。但是,在高校现行管理体制下多数基金会遵循校内行政管理规则,员工的薪酬待遇按照行政干部级别实施,无法做到按岗设职,难以建立岗位职责和绩效管理体系,不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就多数高校基金会而言,存在着投资目标模糊,投资策略不明确,缺乏专业投资理财人才与团队,管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我国高校基金会通常采取直线职能式、事业部制或项目组制等行政管理模式,组织模式都较为过时,投资权责也不够明晰。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基金会的管理人员大部分来自高校内部、国企或政府部门,人员受编制影响约束大,难以提供有吸引力的薪资报酬招纳优秀专业人士加盟,导致专业人才匮乏。就目前我国高校基金会的情况来看,专职工作人员偏少,大部分高校基金会甚至不重视建立专业的投资管理队伍。据统计,171家高校基金会中专职人员的平均人数只有2.4人,其中86%高校的专职人员数都不到5人,而有40%的高校基金会竟然无专职人员。

  基金会投资环境不健全,投资绩效低,影响投资能力。当前我国高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是存入银行或者购买资金债券,获取利息。由于近年来国内银行存款还债券的利率都在降低,物价却涨得很快,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基金的实际额是在不断地贬值。总之,市场环境的不稳定将对投资带来诸多不利,如上市公司的监管疏漏、信用机构的信用危机,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基金会的投资渠道受限,不利于基金的增值和保值。另外,捐赠免税制度仍未实行也是一个不利因素。捐赠的免税制度指的是法人或个人在对社会做出捐赠行为之后,其捐赠金额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纳所得税的金额中扣除。尽管我国有部分条例已有涉及到慈善事业捐赠免税的内容,但是税前扣除却仍然需要经历繁琐的审批程序,这导致了对捐赠免税的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彻底,加之捐赠税额的扣除率较低,极大地挫伤了捐赠者的捐款积极性。

  调查显示,我国高校基金会投资收益普遍不高,好的收益也不过是6%。究其原因具体有以下几点:第一,筹募理念的落后,缺乏专业的宣传策划、服务意识以及主动募捐的意识。大部分基金会工作人员都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以为捐款人是无条件地向基金会捐赠,并无为捐款人服务的观念,只重索取,而忽视了对捐赠人心灵上和精神上的回馈。第二,基金会的投资渠道有限。国内多数高校基金会只是将资金存入银行收取微薄利息,并无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手段和策略。第三,筹资方式单一。许多高校基金会只通过现场捐款和开设捐款账号作为筹募的渠道。第四,捐赠种类不够丰富。大部分的基金会还只局限于接收现金捐赠和资产捐赠两种方式的捐赠。运作机制的不健全直接引发了基金会业务水平的低下,投资效益无法得到有力的提高。

  完善高校基金会的治理结构,拓展社会捐赠渠道

  董事会应是最高的权力机关,负责管理高校基金会的整体运行。秘书处类似于企业中的总经理,主要职能是承上启下地贯彻上级指令,并管理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会是对基金会的运作进行监督,也是一个对董事会和各级部门及主管进行约束的部门,其制度安排包括以下重要的四个方面: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职权、监事的任职条件,任期以及监事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基金会监事会会议制度有:监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监事会主席主持,全体监事参会,理事会有关人员在必要时参加会议。监事会主要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规定的流程,审核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执行章程和法规的情况,并向理事作出建议和咨询。监事会会议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基金会的治理机制,遏制各类违规现象的发生。

  在拓展社会捐赠渠道方面,可从下面几方面着手:

  重视海外捐赠。我国高校基金会中来自海外人士的捐赠已达到数千万人民币,比如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所接收的捐赠大部分都来自于海外校友或友人的善款,其中不乏100万港币的大额捐赠。可见,吸引海外人士的捐资是高校基金会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如何与他们形成有效的沟通、调动他们的捐赠热情,是未来高校基金会工作的重心所在。

  鼓励院系设立专项基金。院级基金会和专项基金会在学校基金会引导下开展工作,如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所设立的MBA(工商管理硕士)大楼建设基金、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奖学金、校友捐赠基金等项目。在学院基金会下设置专项基金,并按照专项基金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为了充分激发各学院和部门筹募资金的主动性、积极性,学校可给予学院和部门一定的管理和筹募权利,群策群力地拓展捐赠的渠道。

  发挥高校品牌效应,充分利用校友资源。为母校捐赠的校友通常是出于真情实感和尊重,为母校奉献将产生比较大的社会反响,还能与母校合作往来,因此高校的发展壮大是其基金会发展的基础,而提升基金会的品牌影响、争取公众的关注是基金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清泉”助学基金提出“今日滴清泉,明天片桃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思源基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嫦娥基金”,都凸出了高校的品牌形象,这在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建立科学的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高校信息披露制度。基金会要做到充分公开会计信息,提升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基金会是非营利性组织,披露其审计信息并不涉及泄露商业机密或国家机密,应该充分公开其会计信息。基金会竞争的本质关键是赢得公众的信赖和支持,竞争的是服务质量与诚信,公开会计信息是获取公众支持和信任的重要方式,监督制度和审计制度的建设也是确保每一位公民对教育基金会资金的使用情况(数量、方向和进度等信息)享有知情权。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还有设立基金会网站、接受民间咨询和接受官方调查等。

  构建有效的政府监督。政府主要是通过设立专职的机构对基金会的活动进行监督。我国可以从税务部门、教育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三个角度处罚,构建我国政府监督高校基金会的体制。一是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高校基金会捐赠资金的税务工作。税务部门可以提高企业对教育部门作出捐赠的免税额度,并对其进行不定期的年终税务检查,表彰表现良好的纳税企业,惩戒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缴税的企业。二是教育部门,直接监督高校教育基金会。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对高校财务的管理,深入对高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规范管理专项资金,根据项目绩效优劣进行适时奖惩;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内部筹资和使用制度,推动高校内部资金管理的民主化决策,从而提升高校内部的资金使用率。三是政府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高校基金会。作为高校基金会收支状况的权威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有效地审计高校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健全政府的教育审计机制。对高校的资金使用和投资作合理的规范,严肃处理高校基金会中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提升监督高校捐赠资金使用的能力。

  建立科学的社会监督机制是解决高校基金会资金管理问题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捐赠者对基金会工作的监督,如保障捐赠者对捐赠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利,捐赠者在为高校基金会捐赠物资或资金前可以通过各种信息途径对高校作出评估,包括使用资金和物资的能力,以及对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捐赠者将根据评估的结果对捐赠物资进行使用情况和效果的报道。二是强化公众的监督。高校基金会有义务对社会公众公开财务情况,比如捐赠资金的使用、筹募和管理的情况,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利。三是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范围广,透明度高,并且具有反应迅速和影响力大的特征,能够集中体现社会监督的效率性、民主性、公开性的原则。

  参考文献:

  [1]孟东军,张美凤.社会损赠在我国高教成本分担中的现状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 2002(6).

  [2]郭秀晶.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现状分析与发展路径选择[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2).

  [3]王任飞,郑永和,刘云.美国国家科学基金的绩效评估体系[J].中国财政,2008(10).

  [4]杨平波.产权视角下非公募慈善基金会信息披露探讨[J].财会月刊,2010(15).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高校基金会治理结构和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1YJC8880147);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高校基金会筹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JYB011)的研究成果]

  【作者尤玉军,单位:扬州大学】(责任编辑:李石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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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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