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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怎样“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www.jyb.cn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明确职责定位,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经过两年多的推进落实,深化“三转”取得初步成效,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三转”认识不到位、职能定位不清晰、工作进展不平衡以及干部队伍建设不适应履职新要求等问题。深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定位,推动“三转”持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真正落实中央纪委对“三转”的要求。

  “三转”已经成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重要特征

  对高校而言,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既是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央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不强,没有把“两个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二是监督责任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高校反腐败形势估计不足,心中无数,监督职能缺失,有信不办、有案不查。三是纪律执行不严格。个别干部、教师党性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漠。四是“四风”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干部对党纪条规缺乏敬畏,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五是腐败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高校在科研经费、国有资产管理、考试招生、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仍未得到根本遏制。总之,高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营造青山绿水的育人环境、纯洁健康的政治生态任重道远。

  高校腐败现象除了具备一般腐败问题的恶劣影响外,还会对社会道德水平、国家未来发展造成深远危害,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传统的思维定势和方式方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必须大力推进“三转”,用新的思路、措施和方法来解决。因此,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深刻认识推进“三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高校对深化“三转”认识还不到位

  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不让转。有的学校党委对深化“三转”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部署学校有关工作时仍然让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一些不该承担的工作。如每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及工作要点等文件还主要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拟定,有关职能部门在文件拟定中参与不足,在执行任务时被动推进,效果打折扣;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还主要交由纪委来具体设计、操作和贯彻落实等。

  对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定位认识不到位,不愿转。有的舍不得转,对原来所牵头的有些工作“放不下”,担心这些业务如果交出去,会造成相关工作无人负责,别人做落不到实处,如治理教育乱收费、招投标工作等。也有的不想转,担心“三转”后纪检监察机关会丧失既有权力,容易被学校“边缘化”。

  对中央要求和高校实际认识不到位,不会转。有的对中央纪委深化“三转”的最新精神掌握不足,持观望态度,等待上级纪委发文指导怎么转。有的对学校情况掌握不深,不知道转到哪儿去。部分高校在工作中对推进“三转”的态度不坚决、对推进“三转”的思路不清晰,缺乏“三转”举措,导致贯彻落实不到位。

  2.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使得监督缺乏坚决性。高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是“监督+协助”的模式,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扮演双重角色,难以切实有效地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

  通过简单参与业务管理环节和具体事务来代替监督,缺乏监督实效性。有的高校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往往是简单地派人参与到学校业务管理环节和具体事务中,有些监督工作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监督缺乏实效性。

  高校监察部门监督依据缺失使得职责界限模糊。长期以来,高校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困扰大家的主要问题是纪委该干什么,监察该干什么,职能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监察战线被无限延伸,有的甚至大包大揽,导致监督工作缺乏针对性。

  3.高校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进展不平衡

  清理协调议事机构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很多高校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还不到位。有相当多的高校纪委还在牵头抓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以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属于高校党委主体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转变工作方式进展不平衡。不少学校纪委转变工作方式不切实,仍热衷于抓过程监督,或者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院系等二级单位上,而对学校职能部门投入的监督精力不够。有的监督执纪工作浮在表面,沉不下去,存在简单凑数的现象。

  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落实“抓早抓小”不到位,处理不及时、不果断。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的对策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指出,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传承创新文化的重要阵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意义重大。高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全面加强高校党建中找准自己的定位,从党章规定和形势任务出发,持续深化“三转”,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1.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推进“三转”落地生根

  “三转”的前提是转思想。“三转”不是转不转的态度问题,而是必须转、如何转的政治问题。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深化“三转”永无止境。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党章规定的职责,紧紧围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要理清“三转”思路,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让“三转”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明确职能定位,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转”的核心是找准定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义,就是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纪从来都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所在,“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监督执纪问责,这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浑然一体,体现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高校纪委不能无所不管,必须紧紧咬住本职,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执纪检查,增强高校党员干部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扭住“四风”不放,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监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大起底,规范线索管理、分类处置,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提高质量和效率。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校党委在改革发展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高校纪委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必须回归本职,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用纪律衡量高校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坚决查处高校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坚决破除过去“监督+协助”的定式模式,改变过去“运动员”与“裁判员”双重角色,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有效地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要积极研究探索纪检监察将来的工作模式和配合方法,明确行政监察职能定位,强化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的作用,有效控制监督战线,明确监督界限。

  3.深化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创新

  “三转”的动力是改革创新。高校纪委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立行立改,创新体制机制,从督促高校党委和院系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约谈督促、报告工作、严肃问责等方式,推动形成全校动手一起抓的局面。要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把更多的力量放到主业上,解决工作发散有余、聚集不足问题,努力纠正越位、缺位、错位现象。该交的坚决交出去,不该牵头的坚决放下,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对本单位职能部门、各院系和直属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上,充分调动和发挥系统内各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开展工作中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坚决沉下去,一件一件抓,要抓铁有痕,一抓到底。

  4.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

  “三转”的关键是敢于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能不能深化“三转”,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是否敢于担当的具体表现。高校纪委要加强对当前纪检监察队伍现状和问题的调研,合理配置编制,优化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选好配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领导班子成员,构建决策高效、把握精准的班子队伍。在高校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管理和使用上,高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一定要有通盘考虑,建立健全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校内外的选调、交流、管理、培养和历练等制度,并强化具体落实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准,坚决防止“灯下黑”。在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和高校巡视等工作中,可选派所辖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参与到工作中来,既可以集中优势力量和精力聚焦主业做大事,又可以让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在实战工作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作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学习意识,扎实工作,敢于做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作者刘江平,单位:北京大学】(责任编辑:王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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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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