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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 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www.jyb.cn 2016年06月03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学术委员会制度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教授群体参与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学术发展的制度保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对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大学的管、办、评都隶属于政府,这一管理机制导致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高度统一。在这种体制下,办学重心高,广大教师参与学校发展的强烈愿望难以得到合理实现。2014年3月,教育部颁布施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这是我们国家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准确把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本质与内涵,回归学术本源

  大学是教育机构、研究机构、文化机构、服务机构,但究其本质还是学术机构。因此,无论发展到何种阶段,大学功能发生怎样的变化,大学都应该恪守对学术的追求,秉持学术独立的品格,成就学术不朽的灵魂。

  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是落实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是法治社会对高等教育办学的根本要求。维护、保障和促进学术权力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内容。《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国家法律规章都对学术委员会的成立、定位属性、体制机制做了明确规定,是高等院校在办学过程中的必须遵循。因此,高校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成立学术委员会,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规章、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

  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保障。学术委员会是现代大学的核心组织机构,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度则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制度之一。沈阳工业大学依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构建“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教授治学、崇尚学术”的现代大学制度,2015年4月发布《沈阳工业大学章程》,2015年6月发布《沈阳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如果说大学章程是学校办学的根本大法,那么大法的学术实践就是《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是紧紧抓住大学办学本源及治学灵魂,积极推进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推进高等教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

  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是实现教授治学的重要途径。教授是教师队伍的优秀群体,是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是学校学科、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的有效载体,追求学术民主、学术自由是教授的责任与使命。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就是要更好地发挥广大教师,特别是广大教授的作用,更加紧密地依靠广大教师、教授来办学,实现学校事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沈阳工业大学组建了校长和职能部门干部不参与其中的学术委员会,就是要让更多的教授参与学校的各项学术事务的民主决策。

  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改革是学校发展的主旋律,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破除制度壁垒,释放办学活力,调动和发挥更多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的主体是教师,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就是要进一步明确教师在办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各类行政干部、管理干部与广大教师的关系,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通过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学术管理组织的作用,与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一道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切实体现《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本质与内涵,探索教授治学之路

  沈阳工业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于2015年7月成立。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组建,突出了“四化”的特点:

  人员组成去行政化。《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新一届的学术委员会在人员组成上进行了较大的变革,实施了大幅度的去行政化。一是校长不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二是职能部门干部不再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三是学术委员会中新增了两名学生委员,使学生了解、参与学校学术重要事务;四是不担任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2/3;五是委员要涵盖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新一届的学术委员会共33人,其中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委员31人,学生委员2人。教授委员任期一般四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学生委员任期一年。

  管理职能学术化。《沈阳工业大学章程》中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各项事宜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做出决定的事项包括: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科学研究与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教学、科研成果与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等事务。

  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的事项包括: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的事项包括: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使用;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等。

  产生过程民主化。为保证学术委员的代表性、权威性,《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给予了严格规定,选举过程要求必须充分体现广大教师的民主权利。校学术委员候选人按照学院教授数量的一定比例来推荐,而且规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候选人从学院的教授委员会中产生,学院的教授委员会同时也是学校设在各学院的分学术委员会。学院的分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由学院全体教师选举产生。

  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校学术委员会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全体专门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同时担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经过多轮公平、公正的选举程序,学校的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最有学术影响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杨理践教授当选,得到了广大教授委员的认可和拥护。

  运行过程规范化。为保证学术委员会运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按章程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关学术事项的执行情况。

  学术委员会就人才队伍建设、教学指导、科研规划、学科建设、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学术委员会负责,根据各自规章按学术事务属性分别开展工作。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专职秘书1人,负责根据学术委员会授权处理日常事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认真落实《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本质与内涵,努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组建学术委员会,只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起点。在以后办学过程中,如何真正贯彻落实章程的本质和内涵,如何切实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仍需不断积极探索。

  需要进行一次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的大转变。把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分离,让学术权力回归教授,交由学术委员会主导,这意味着原有的规章制度、运行模式、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决策方式都要发生一场深刻的变革。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改变旧思维、旧习惯、旧方法、旧制度,广大干部要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依法治学、依法治校,要遵从教育规律,尊师重教、崇尚学术,要真正知道自己的服务对象是广大教师,要不断地通过我们的长期努力,树立教师、教授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学校所充分依靠的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力量的思想理念和行为准则。要真正形成教授治学、学术立校的良好氛围,充分尊重教授的学术专业,遵循学术发展规律,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保护每一个教师根据学术规范和自身的专业学术修养开展的学术活动,保证教师的学术生产和学术创新受到现代大学制度的鼓励和保护,使大学的学术价值得到传播和弘扬。

  需要建设与《学术委员会章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一是全面梳理原有规章制度。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原有的很多规章制度都规定了各种学术事务的决策权和办事流程,其中有一些与《学术委员会章程》相互矛盾,学校要求原有制度要以新章程为依据全面进行梳理,涉及的部门包括教务、科研、学科、人事、学生等部门,旧的不合时宜的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让学术权力回归学术委员会。二是要新建学术委员会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管理组织机构,主要涉及与大学决策和执行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新的功能的界定、划分与运行都需要有新的制度为保障。三要是构建以学术委员会制度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立教师实现自我价值的激励机制,鼓励拔尖与创新,让真正优秀的学术人员脱颖而出,创造出教师倾心于学术工作的机制。

  需要建设高水平的学术委员会。再好的制度都是要靠人来实现,《学术委员会章程》能否顺利地在学校运行,能否为学校事业发展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能否真正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学校的治理,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有与这个章程相适应的较高水平的一批人来落实和完成。要真正把一批事业心强、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热爱学校、忠诚于高等教育事业的优秀的学者和教师推荐出来,构建高水平的校学术委员会及其学院分学术委员会。最终把学术委员会建设成为一个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挥学术事务权力的学术主体,代表学校广大教师尤其是教授们的先进学术思想,对学术事务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带领广大教师为学校学术事业不断攀登新的高峰去努力。

  需要形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既相互分离又有机统一的学校事业发展合力。无论学术权力还是行政权力,都是一种公共权力、集体权利,而不是集团权利、个人权利。学校要把更多的学术权力还给学院,还给教授,教授也要积极主动,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积极地参与到学校的学术决策和学校办学的各项事务当中。学术委员会切忌把一些行政事务缠于自己身上,又异化到问题的另一个极端。行政职能部门要更多地研究学校事业发展的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更多地出政策、出办法、出新招。经过建设完善,最终形成学术问题由学者负责,学术权力由学者掌握;行政问题由行政职能部门干部负责,行政权力由行政职能部门干部掌握的管理格局,充分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最终形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既相互分离、界线清晰,又有机统一、相互支撑、互相配合的学校事业发展的合力。

  总而言之,真正树立“教授治学、学术立校”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将是高等学校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方向。今后,我们将在教授治学、发挥学术权力方面进行更多的尝试与探索,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作者李荣德,大连工业大学校长,沈阳工业大学原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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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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