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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在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

www.jyb.cn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风貌,是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创造,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新成果。高校党建工作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并重,把抓党建与抓发展有机结合,形成“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新格局。本文拟结合当前高校工作实际,就高校如何加强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探讨。

  加强在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义

  发展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是新时期高校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立德树人的客观需要。中青年骨干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中扮演者十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角色。加强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积极吸收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入党,通过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道德操守和思想境界,强化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客观需要。

  二是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中青年骨干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题中之意。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吸收他们中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人才到党的队伍中来,成为高校党员教师,可以扩大和加深党在广大青年师生中的影响。做好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党赋予高校的一项重要使命,是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是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举措。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不仅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而且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先导工程。高校发展党员工作要主动顺应从“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向“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转变,变“坐等发展”为“主动出击”,从源头上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从布局落子上优化发展党员结构。中青年骨干教师中的多数人在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中担任负责人或带头人角色,是高校教师队伍中的骨干精英。主动吸收中青年骨干教师加入党的队伍,不仅可以直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而且可以通过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党内其他党员素质的提高,使高校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建立并落实好三项制度是加强在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立、教育和培养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高校党委应高度重视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把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训教育和培养考察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强化主动介入、积极引导、重在培养。

  一是党内联系人制度。建立非党员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内联系人制度,可以便于早发现、早培养,转变传统“坐等上门”的思想和做法,采取更为积极、主动介入的举措,主动做好尚未申请入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思想转变工作,主动在政治上、业务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党支部应为每一位尚未申请入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精心挑选经验丰富且与他们接触机会较多的党员干部作为党内联系人。党内联系人每学期至少应与非党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专门交流一至两次,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存在,认识到党组织的作用,体会到党组织的关怀。

  二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责任制。要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应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联系人责任制,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中青年骨干教师提出入党申请一个月内,党支部就应安排培养联系人与其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帮助分析其自身存在的缺点和努力方向,进一步明确作为党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申请入党,第一次谈话应由学院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共同进行。高层次拔尖人才申请入党,学院党组织应主动联系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应安排专人参与第一次谈话,以示重视。培养联系人每学期至少应与培养对象谈话两次,及时了解情况,适时做好相关工作,促使其发展条件早日成熟。学院党组织和党支部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每学期至少应检查一次,掌握有关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状况,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

  三是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是各高校党组织坚持多年的一项制度。高校党委依托所属党校,应定期举办适合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专属性培训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锻炼”,增加实践课和互动课,通过专题讲座、实践体验、研讨交流、线上线下、互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教育。通过党校党课的集中培训教育,使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对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党、认识党,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重视并抓实三个环节是加强在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

  加强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既应积极主动,增强紧迫感,又应认真慎重,增强责任感,力戒片面追求发展数量,降低党员标准的现象出现。高校党组织应抓实中青年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发展对象的确定以及预备党员的接收这三个环节,注意严把“入口关”,保证新发展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的质量。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是应把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抓实抓细。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做到“两推一备案”,即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决定,下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是发展对象的确定。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通过一定程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员。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将发展对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独立出来,单列一章,对于加强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保证新党员质量、落实发展党员计划具有重要作用。确定发展对象要经过以下程序:(1)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的意见。(2)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对其评议,向支委会提出能否列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的意见。(3)征求党员群众意见。(4)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5)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发展对象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程序上有所不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先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再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发展对象,则必须先报上级党委备案,再列为发展对象。这样规定,体现了党组织对确定发展对象采取更加慎重的态度。

  三是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发展党员的关键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预备党员的接收主要包括七个程序:(1)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2)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3)基层党委预审。(4)填写入党志愿书。(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要确保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6)党委审批预备党员。(7)预备党员审批后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通过备案,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实行总量调控等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落实三级党建责任并形成党政配合机制是加强在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保障

  加强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高校党委、学院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应各负其责,各级党组织和各级行政应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党委抓总。全面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政治素质,积极做好在他们当中发展党员工作,是新形势下高校党委的一项重要组织任务。高校党委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建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把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领导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重点任务加以重视,在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业”意识和各级党员干部的“主责”意识,既要注重党建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进行布局落子,更要注重发挥党建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和党建工作全局出发,统筹部署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党委应把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工作量化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基层党组织、干部个人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并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

  二是学院党组织组织实施,党支部具体落实。学院党组织应当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究工作,摸清情况,制定计划,提出措施,落实责任,检查督促。学院党组织对所有党外教师进行逐人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联系、帮助和培养。同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注重选派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有条件的教学科研单位应配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党员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基层党支部在学院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下负责联系非党员中青年骨干教师,负责做好发现、确定、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工作,落实党内联系人制度、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责任制,积极稳妥地做好符合条件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党政配合。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是主责,起主导作用,但离不开各级行政的支持和配合,党政同责、协同配合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机制保证。在高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学校各级党政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营造有利于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的良好氛围。对已提交入党申请书或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各级行政应积极配合党组织的培养工作,努力为其在业务进修、攻读学位、出国深造、职称评聘等各项工作中创造机会和搭建平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学术业务,积极做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和所在教学科研团队中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建立党政配合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加强对其业务上的培养和生活上的关心,促使中青年骨干教师在政治上和业务上实现双提高,协同推进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加强发展党员工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10/08/c_1112740663.htm.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6/10/c_1111077366.htm.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机制研究”课题(项目批准号14JDSZ2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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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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