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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教育理念实现依法治校

www.jyb.cn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

  从高校工作来看,依法治校主要包括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教师治教、教管服务、学生自律五个基本范畴。其中,校长治校是全面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其基本内涵是“党委依法领导、校长依法管理”;教授治学是高校实现依法治校的特质内容,是防范学术权力寻租的重要屏障;教师治教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校的直观体现;教管服务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必然要求;学生自律是依法治校的重中之重,是实现依法治校的落脚点。

  校长治校——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

  校长治校的核心内容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它是高校坚持党的领导、实行依法治校的科学领导体制,是我国现代大学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其制度价值在于以规范的制度明确和限定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杜绝领导不作为和权力腐败现象。

  完善重大问题决策机制、规范党政分工、妥善处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第一,规范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依法明确不同层次的决策机构及其决策权限,如依法确立党委负责对具有方向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重大事项作出战略性决策;校长及校务会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具体事宜的战术性决策;学术委员会负责学科专业建设、职称评定、科研方面的学术性决策。各个权力机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良性互动。例如,各个大学在民主集中制的总原则下,形成了书记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或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三重正式的议事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科学定位和妥善处理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同时在干部任免、专家咨询、党委民主生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章立制,由此形成了配套有序的机制保障体系,保证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有效落实。

  优化管理模式,发挥校长在依法治校中的主导作用。为了能够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大学校长在教学、科研与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的优势与主导作用,推进大学校长科学的治校理念与校领导班子成员、全校师生的智慧与思想实现融合统一,各级高校管理者应当努力更新教管理念,积极采取措施优化高校管理模式,加快高校组织机构改革,逐步实现由传统多层级式的组织结构模式,向简约化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模式转变。我国许多高校已开始着手减少过多的中层机构和行政职位,增设综合服务性的横向组织机构,以此更加便捷地实现校长依法决策的传达与实施,促进和保障校长与一线教师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决策互通。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践行依法民主治校。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应当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决策评估等民主管理机制,广泛听取师生对于关系学校及师生重大利益的决策意见和建议,以此切实保障和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与规范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我国许多高校通过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积极建立、健全学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教代会制度、联系基层制度以及校务公开等多项制度,有的高校还开通了“校长信箱”和校领导接待日,努力做好师生员工的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对待师生员工反映的各种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学校民主管理的实现,推动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新形势下的发展与完善,较好地实现了加强高校党的领导和依法民主治校的有机统一。

  教授治学——实现依法治校的特质范畴

  教授治学是高校实现依法治校的特质内容,是高校区别于政府机关与企业法治模式的显著特色。实践证明,只有在法治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和创建教授治学机制与模式,依法实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合理分离与相互制衡,才能从根本上切实保障教授的治学权利,推进依法治校新常态的实现。

  妥善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克服行政化倾向。众所周知,高校的核心任务是教育与科研。尽管行政权力的适度调控与介入有助于高校合理协调各方面关系与利益,顺利实现学校的既定发展目标,但我国高校行政化倾向也不断弱化了大学应有的教育功能与科研功能,导致本该对教学、科研的行政服务演变为不当的行政干预。因此,在积极推行教授依法治学的过程中,必须妥善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在保障行政权力对高校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的前提下,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努力克服校内外行政力量对高校教学和科研的不当干预,不断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扩大教授、专家等学术研究人员参与学术事务管理的参与度及相关权限,克服学术委员会的行政化倾向。

  健全教授委员会机制,突显和保障学术权力。教授治学重在治“学”。治学主要指治学科、治学术、治学风、治教学。教授治学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高校完成从行政本位向学术本位的转变,保障和实现学术决策权力的重心向学术专业研究人员转移。而要实现“教授治学”,需要健全教授委员会机制,大力建设好教授委员会,以此为基石突显和保障学术权力。教授委员会是教授集体行使权力的决策机构,是学术管理和审议组织,是一种大学学术系统中的行会控制组织。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已经开始设立教授委员会,但有些只是“咨询型”或“辅助型”的机构,要真正发挥其在推动教授治学方面的作用,必须积极构建“决策型”的教授委员会,通过机制保障和权力保障使其在学术范围内形成的决策具有优先权和实效性,以此真正发挥学术决策职能,突显和保障学术权力。

  教师治教——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依法治教的直接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是依法治教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本在教师,关键在教师。实现依法治校新常态需要依法治教作为重要依托,需要教师不断加强自身修为,提升治教水平,同时也需要师生间互动互信、教学相长。

  治教师道之本:传道、授业、解惑。“传道”即是要求教师首先自身要坚守正道,树立高尚的师德,并通过言传身教向学生传递正能量与治学真理;“授业”即是要求教师首先自身敬业,努力钻研学识,继而以其坚实的专业基础、精湛的教学技能与博学广识的专业素养,赢得学生的尊重与信任,以此引导和培养学生成才;“解惑”即要求教师首先通过自身修为与学术钻研来不断努力获得新知,继而在专业知识上、为人处世上做学生的专业导师与人生导师,为学生诠释解疑,指引其逐步领悟治学之道、为人之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为其开创美好的人生指明航向。为保障和实现上述师道之本,我们应当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体系之中,将法治教育覆盖教师培训的全过程。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与监管,努力推动广大教师实现依法执教和以德施教相统一。依法做好高校教师的管理工作,加快制定与完善高校教师素质考评的标准体系。

  治教师道之法:增进师生互动,实现教学相长。“教学相长”意指教师与学生在相互砥砺中促进和实现教与学的共同发展。对高校教师而言,只有通过与学生在教学、教研中的互动,教师才能发现自己在教学方面的不足之处,继而予以反省和改进,直至发展成为一名合格的、乃至高水平的高校教师。为此,应当在高校大力营造有效的、开放的教学环境,积极建立师生在教学与教研方面的协同机制与组织,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的双重力量与积极性,在教学相长中促进和实现教师治教水平的提升。

  教管服务——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

  培养人才是高校的基本职能,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主要途径,服务于教学活动的教务管理是高校管理的核心。教务管理的实质就是设计和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保障师生顺利实现教学目标与人才培养目标。当前,我国高校教学管理模式亟待由传统的管理本位模式向服务本位模式转变,从管理观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等角度进行全面转变和更新,从而适应依法治校的客观要求,为实现依法治校提供有力保障。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管理即服务”意识。构建教务管理模式,首先要更新教管理念,积极实现由管理本位理念向服务本位理念的转变。为此,应当通过各类培训和广泛宣传,引导高校教务管理者牢固树立“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基本理念,强化“管理即服务”的意识,时刻以“服务教师,以生为本”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将服务水平作为评价学校教务管理水平的核心指标。

  不断完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切实保障服务水平。完善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是实现高水平的教管服务的重要前提与切实保障。为此,一是应当在高校中积极建立和完善各类交流与回应机制,切实保障教务管理者与广大师生间实现无障碍沟通,及时满足师生合理的利益诉求,有效化解彼此间的矛盾与问题。二是积极创建科学的高校教管服务评价体系,协助广大师生对教管服务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健全监督制度,如通过校内信访制度与校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鞭策和改进学校教管的服务水平。

  加强教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教管岗位任务繁重,由此要求教务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胜任本职工作,保证教务管理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此,应当加强对各类各级教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培训,积极通过岗前培训、中短期进修班培训、国内外进修培训、在职学位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管理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升教务管理服务水平,从而为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并为实现依法治校新常态提供坚实的教管保障。

  学生自律——实现依法治校的关键落脚点

  提高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实行学生自律管理是完善高校管理体系、促进实现依法治校新常态的关键落脚点,也是学生在高校主体性地位的集中体现与必然要求。

  建立、健全学生自律组织机构与自律体系。学生既是高校教育的主体,也是自律的主体,因此应当因势利导,鼓励和指导大学生通过建立、健全大学生自律组织机构,广泛地参与到学校的教育、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中来,并在工作中自主开展自身思想品德、道德规范和基础文明教育,努力塑造完善人格。如,广西民族大学在各类院系中广泛成立了学习辅导小组、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小组等形式多样的学生自律工作小组,并普遍建立了聘任学生工作助理和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班主任助理等自律机制,进一步拓宽了学校的民主管理渠道。

  注重发挥学生骨干与学生党员的自律示范作用。学生骨干和学生党员来源于学生,又服务于学生,因而对广大学生具有榜样示范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因此有必要在学生骨干和学生党员的发现、培养、选拔和使用上进行合理规划与安排,在思想与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能力培养、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等方面进行科学引导和把关,全面带动和促进广大青年学生自律能力的培养。

  组织和引导学生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自律实践活动。高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和氛围,有序组织、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自律实践活动,如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受自律教育与培养,并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文体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学生努力做到“融知情意行于一体,集德识才学于一身”,充分发挥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科技育人、艺术育人的积极作用,架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自律能力的桥梁。

  参考文献:

  [1]黄晔凯.我国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理论探源[J].教育教学论坛,2015(2).

  [2]谢祁.高校内部管理优化模式探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10(4).

  【作者:广西民族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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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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