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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高校科技创新的价值取向

www.jyb.cn 2017年03月21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今年初,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中,明确将“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突出建设的质量效益、社会贡献度和国际影响力,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突出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科技前沿紧密衔接”作为“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原则,强调了高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性。科技创新是人类的一项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在科技创新活动开始之前并伴随着活动过程的始终会存在一个价值取向问题。科技创新价值取向不仅决定着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的方向、过程,也对科技创新成果评价等产生较大影响。那么,何为科技创新价值?高校科技创新价值取向存在那些问题?如何回归到其应有的价值取向上?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予以探讨。

  科技创新价值的体系与特征

  尽管科学技术本身是价值中立的,但科学技术行为即科学技术的发现(发明)与应用都有目的性,即作为科学技术发现(发明)载体的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是有价值的。科技创新价值是指“创新主体通过创新实践活动,使创新客体由‘实然’变成‘应然’形态,从而达到满足创新主体或其他主体在某些方面的某种需要的效应关系”。

  科技创新价值体现在科技创新成果价值与科技创新过程即科技创新本体价值两个方面。科技创新成果价值也包括知识价值、技术价值与人文价值几个方面。知识价值反映的是人们通过科技创新能够更多地了解和掌握客观事物存在和变化的规律,丰富人们认识现实世界的知识,形成和发展各个学科的理论体系,提升人类理解现实世界的能力。知识价值可以进一步延展为学科价值,但学科价值又不完全同于知识价值。学科价值的知识强调学科框架之下的知识,且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知识价值的知识只关注知识本身,不关注知识之间的联系。技术价值反映的是人们通过科技创新能够获得更多更优处理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思路、方法与手段,提升人类解决现实物质方面问题的能力。人文价值反映的是人们通过科技创新能够获得更多优秀的、先进的思想、理念、伦理、道德、价值观与信仰等,更加科学地回答人类存在的根本意义、人类生存的总体状况、人类未来发展命运等根本问题,提升人类社会的精神境界与处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与冲突、社会关系异化和传统伦理道德危机的能力。

  科技创新本体价值蕴含在科技创新过程之中,包括文化价值、育人价值、主体自我价值等。文化价值是指科技创新必须秉持理性、质疑、批判、求真、效率、协作、卓越等科学精神,经过长期的积淀进而形成一种以科学精神为核心的创新文化。创新文化不仅对创新实践起到导向与引领作用,对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也具有同样的促进作用。科技创新史就是一部文化史,每一项新的科技创新活动都或多或少地会丰富科技创新文化,促进创新文化的发展。育人价值是指科技创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实践活动,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要想开展好这项实践活动,不仅需要科学的方法,还需要较强的能力和必要的经验,而这些仅靠课堂教学是无法向学生全部传授的,必须在科技创新实践中培养未来的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过程不仅是科技成果诞生的过程,还是科技工作者自身成长的过程。高等学校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正是科技创新育人价值的体现。主体自我价值是指科技创新的主体进行科技创新不是为了任何的社会目的,包括生产知识与技术或者是为了实现人文价值,而是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即科技创新主体存在的价值。

  科技创新价值具有层次性、更替性特征。所谓科技创新价值的层次性是指科技创新价值往往是多元的而非唯一的,是一个价值体系。在这个价值体系中,不同的创新主体、不同的创新活动,其价值的地位是不同的,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是有差异的,有的处于主导地位,有的处于次要地位,因此存在着主次之分。所谓科技创新价值的更替性,是指科技创新价值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即科技创新价值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价值体系。这种变化既包括主要价值与次要价值地位的转换,更包括历史上的创新价值的消失和新的创新价值的诞生。

  在多元社会需求的背景下,任何一种类型的价值取向都有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而且不存在哪种类型的价值取向优、哪种类型的价值取向劣的问题。作为具体的某一项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往往是多种价值取向共存进而形成一个价值体系。只有多元的价值取向才能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全面繁荣进步。

  高校科技创新价值取向应多样而协调

  科技创新价值取向是指科技创新主体在科技创新实践中对主导科技创新价值的倾向与选择,属于科技创新价值观的范畴,规定和影响着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现代科技创新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创新主体的多元,进而导致科技创新价值取向的多元。即使是单一的科技创新主体,由于创新主体的内在需求往往也不是唯一的,单一创新主体的创新实践活动同样可能出现多元的创新价值取向。科技创新主体的价值取向不仅受到创新主体内在需求的制约,同时还受到其他创新主体价值取向、创新客体及外部其他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影响。因此不同主体在面对同一客体时,其科技创新价值取向可能是相同的;同一主体在面对不同客体时,其科技创新价值取向也可能是不同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其他创新主体的价值取向、创新客体或外部利益相关者需要的影响甚至可能超越创新主体自身的内在需求。

  任何一个科技创新主体都会具有与其组织特性相一致的科技创新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是这一组织的基本价值取向,不管其面对的科技创新的客体如何改变,主体的价值取向都是不会丧失的。这种由组织特性所决定的价值取向可称之为基本价值取向。同时,创新主体往往都会增加与客体价值取向相一致的新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是附加在科技创新主体或客体之上的价值取向,其特点是会随着客体或主体的改变而改变。我们可以将这种价值取向称之为附加价值取向。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或客体,任何创新实践活动的价值取向都是基本价值取向与附加价值取向的集合。

  科技创新主体与客体的结合建立在主体价值取向与客体价值取向兼容并包的基础之上,但是这种包容并不是主体或客体对各自基本价值取向的放弃。高校科技创新价值是一个体系,我们不仅需要了解掌握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附加价值取向,更需要知晓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基本价值取向,因为基本价值取向虽更重要但往往被忽略。当前,高等学校存在着科技创新经济价值取向过度膨胀,科技创新价值取向从多极向单极转变,导致科技创新价值体系的单一化、简单化的现象。一些高校忽视科技创新多元价值,技术至上理念导致人文关怀退化;部分教师和科研工作者所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存在放弃科技创新基本价值取向的状况,带来明显的功利性,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目前,就高校科技创新实践而言,其价值取向存在如下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过于强化经济价值而使价值体系失衡。过分注重经济价值取向会导致科技创新主体以经济利益为唯一选择而忽视其他价值取向。二是过于强化学科价值而使知识价值异化。过分追求成果的数量导致学科价值背离知识价值,甚至出现了违背科研规律和弄虚作假的现象。三是忽视了育人价值而使高等学校失去了科技创新的基本价值。忽视育人价值对于高等学校而言,是一种弃本逐末行为。四是忽视了文化价值而使大学雷同于其他组织。

  在此背景之下,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高等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学术型组织,其科技创新价值与企业和专门的科研机构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高等学校作为以提共公共服务为主的公共部门,除了向社会输送人才外,还必须承担起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社会职能,包括知识的传承与创造,符合人类社会终极发展目标的思想、伦理、道德、信仰与价值观的构建,等等。为此,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价值取向必须是多样性、协调的。当下,就高等学校整体而言,需要内敛的是经济价值取向,需要回归的是育人价值取向、文化价值取向,需要彰显的是知识价值取向,需要提倡的是自我价值取向。只有这样,才能使全社会科技创新价值取向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满足社会发展多样化需要,同时也使高等学校组织特性得到彰显。

  高校科技创新价值取向的回归

  通过历史地考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有学者对不同历史阶段科技创新价值取向的特征进行了梳理:农业时代的技术创新以生存价值为核心价值取向,但与生态价值、人文价值保持着原始的协调与统一;工业时代的技术创新以经济价值为核心价值取向,同时缺乏对创新的生态、人文向度的考量,导致创新的异质价值取向之间严重的不协调;后工业时代的技术创新追求创新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人文价值的全面实现,在异质价值取向之间形成相互规范、相互制约的关系。这提示我们,作为处于后工业时代的科技创新主体,必须对科技创新价值取向作出统筹合理的安排,实现科技创新价值的多元与协调。高等学校作为人类社会最具思想性的组织,理应率先摒弃将科技创新视为经济行为与手段的思想,从构建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科技创新价值体系出发,依据自身的组织特性,对科技创新的价值取向重新进行考量。过去,我国的科技创新主体基本是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随着我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逐步增强,目前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三大主体之一。在此状况下,我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价值取向回归本源,恰逢其时。

  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价值取向不仅有别于其他创新主体,即使同为高等学校,因高等学校的类型与职能不同其科技创新价值取向也会有所侧重。由于高等学校类型的多样化,且每一种类型的高等学校在组织目标和组织行为上存在差异,会导致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在科技创新实践中的价值取向不尽相同。即使是相同类型的价值取向,在具体的内涵以及重要性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研究型大学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在科技创新价值取向上就有所区别。

  目前,通常将科学研究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或对策研究(理工科为试验发展,人文学科为对策研究)。基础研究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或新途径。试验发展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对策研究是指为寻找解决社会发展具体问题的政策、措施、机制、办法等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由上述各类型科技创新活动的内涵与特征可知,基础研究的价值取向一定是知识价值的,而绝不是经济价值取向或政治价值取向;应用研究往往是经济价值或其他价值取向;试验发展往往是经济价值取向;对策研究虽然是多种价值取向,但当今更多的是经济价值取向。研究型大学的特性决定了其应以基础研究为主,其科技创新的价值取向应重点坚持知识价值、育人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和谐统一;应用型大学主要以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主,其科技创新价值取向应技术价值与人文价值并重,兼顾育人价值、知识价值与文化价值。

  参考文献:

  [1] 易显飞.技术创新价值取向的历史演变研究[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4.

  [2] 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2014中国科技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区域高等教育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与提升研究”(BIA130090)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章熙春为校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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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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