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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优化高等教育公共服务

www.jyb.cn 2017年11月16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2017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改革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改善高校进人用人环境、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和加强高校经费使用管理、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和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意见。高等教育公共服务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师生和家长的服务,另一方面指高校行政部门对师生和家长的服务。

  2016年8月至12月,笔者走访浙江、四川、陕西、上海等地20余所高校,对部分高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进行了实地访谈,同时对全国各地、不同层次的高校进行问卷调研。分析发现,目前高等教育公共服务领域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服务对象和宗旨泛化、服务存在功利化倾向、服务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服务态度和水平有待提升、服务清单流于形式等问题。

  高等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上述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部分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淡忘了高等教育教书育人的职责和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根本宗旨。教育行政部门要全心全意为高校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为人民服务,尽可能将更多的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这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基本职责,也是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加强学习,树立服务意识

  高等教育系统要切实加强国家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使广大高等教育管理者熟悉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内涵,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将满足高校和师生的公共需要作为主要职责。各级各类高校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师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承担好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职责。只有真正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转变,才能为高等教育系统优化各类公共服务拓展视野和空间。首先,要把握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特殊性,充分认识企业的绩效管理、市场化运作与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兼容性和冲突性。其次,在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中,既要避免急功近利的“政绩”追求和“过分量化”的短时效应,也要遵循教育规律,强调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长效性。再次,要加强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有序性、全面性和统一性。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各项政策和举措要常态化和制度化,避免因领导人的变动而导致某些教育公共服务不稳定。要注意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教育公共服务的差异性,避免搞“一刀切”。

  推进有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和流程

  一是全面编制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全面梳理和编制本部门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师生、面向社会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同时逐步完善各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相关标准。二是推广建设“一站式”学生服务平台。加强部门协同,把与学生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尽可能全部纳入学生事务中心,推行集中统一办理、协同办公模式。有条件的高校要把服务事项向教师扩展,逐步把师生事务中心打造成集管理、服务、学习、交流、沙龙、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工作平台,成为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的“服务点”和“加油站”。三是积极推进服务流程再造。各高校要按照合法、简便、高效的原则,对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不断提高服务的满意度,比如精简各类申报材料、前置条件和办理环节,推进统一办事、并联服务方式,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减少基层单位和个人重复办理、重复填表、重复申报现象,争取服务对象上门不超过1次即可完成教育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扩大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和办理范围,最大可能地实现高校师生和家长通过网上办理、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办结事项。

  利用市场服务,提升高等教育公共服务效率

  首先,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公共服务公益性和市场服务私利性的区别和冲突,在教育类市场禁止准入类清单和市场限制准入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和高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和制度,禁止和限制某些市场主体以“服务”的名义侵犯教育公共服务,加剧高等教育服务的恶性竞争和不公平。在制定规章和制度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可能协调处理好市场经济效益和教育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价格稳定和价值规律之间的矛盾。其次,减少高等教育公共服务市场化风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购买市场服务时,要充分考察市场服务是否完全是一个卖方市场,能否真正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否会带来公共安全隐患,以及是否会损害政府和高校的公信力。要明确购买服务的成本、边界和方式,清楚产品和服务信息。针对不同的需要,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用市场竞争、协商互利、公私合作等不同方式。再次,提升高等教育公共服务市场化管理的能力。体现为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权利与义务进行切实的界定;与合作伙伴保持合理的距离和适当的控制,处理好合作与竞争的关系,维护好增加信任和加强监管的平衡;提升合同管理能力,即签订合同能力、监督合同执行的能力和合同解除时的应对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足于信息社会、大数据时代,建立健全透明、参与、协作的程序,有效提升控制腐败的能力。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大力推动全国高等教育系统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是要改进服务态度,提升专业水平。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人员要坚持学习,明确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宗旨,掌握高等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基本原理、基本要求和做法,学习先进的教育公共服务案例,认真做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分析。要注重调研,了解师生及家庭对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和创新,探索解决办法。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充分征询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完善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事项的管理办法、考核细则、服务规范,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约束。三是加强服务人员的激励和保障,切实保障教育行政人员和高校教职工的基本权益,减轻教师负担。学校要根据教学活动的特殊性,改革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提高普通教职工的收入水平。四是健全问责机制,完善问责体系。对应该提供而没有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出现严重偏差和错误,或者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严重不满意等现象,要问责领导。加大服务效能监管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使服务对象可以现场或在线评价,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同时,广泛吸纳社会监督力量,积极有效运用各种方式监督高等教育公共服务,及时解决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作者: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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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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