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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www.jyb.cn 2018年01月09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血脉和基因,是构筑“中国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基石。教育承担着弘扬和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广义上来讲,教育是一种自觉、主动传承人类思想文化的社会机制,这种传承是有选择的,是对各种文化进行审视、编排之后,选择那些有益于国家发展及社会进步的文化形态进入到教育体系中,使之发扬光大。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陆续下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等系列政策文件,将传统文化教育与中国梦教育、文化传承创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等联系起来,要求在小学、中学、大学教育中开展以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个人修养三个层面为主要内容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发展壮大与传统文化相关的学科。

  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历史见证及标志,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被认定为具有一定价值和意义的传统文化的载体,这些载体以各种方式连接着历史与当代人之间的情感,是一个民族存在的文化基础和基因,承载着一个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拓展了国民教育的领域,是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的有效路径。

  深入研究并阐释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素材和资源

  悠久的历史为我们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资源。继承和弘扬以文化遗产为重要内容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当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没有对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准确恰当的诠释,就无法深入人心地继承和弘扬祖先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被认定为“遗产”的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对其价值的诠释要注意两点:第一,要考虑“古为今用”,即利用文化遗产为国家及社会服务,换句话说,要与中国梦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要将其放置于时代大背景之下进行诠释才能有更强的生命力;第二,要以多种方式呈现文化遗产的教育意义,通过文化遗产教育网络平台、文化遗产教育实地体验基地、民俗及节庆网络体验中心等多种方式,让凝固的、无声的文化遗产以智慧化的方式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活态的素材和资源。

  保护并充分利用各类物质文化遗产,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物态文化空间

  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及当代价值,各类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事件的见证和载体,能够增强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和空间感,本身就是优秀传统文化的表征实体,而且能够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真实的物态文化空间。然而,物质文化遗产往往由于年代久远需要修复才能留住其物态载体,尤其是我国的建筑遗产多属于木质结构,需要不断修复才能留给后人,加之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特点,修复及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国家和社会之责,也是教育系统的任务。具体而言,利用物质文化遗产服务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修建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并保护好学校的建筑遗产,利用学校的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校园传统文化传承活动;第二,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及各类建筑遗产,建立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等文化遗产地的长效机制,让学生感受到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的魅力;第三,继续推进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工作,并在这些地方开展学生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第二课堂,增强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空间感受。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园”活动,增进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体验和热爱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植于传统社会的文化形态,属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传承意义,然而,其类型多样,从口头传说到传统技艺、医药、历法、节庆、民俗等,且具有无形性、不可触摸性、活态性等特点,在现代化浪潮下,其保护和传承情况复杂,面临着众多挑战。究其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中失去其“功能性需求”是关键,例如,武术在传统社会具有护卫功能,能够成为一种谋生手段,而现代社会中其护卫功能则逐渐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有浓郁的传统文化气息,其传承对于传统文化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唤起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心认可和热爱是传承的关键,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园”活动能够增进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方式的活态体验,进而达到主动传承的目的。具体而言,要做到:第一,在学校建设专门的传统文化体验馆,定期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到体验馆展示、授课,让学生体验到传统文化的魅力;第二,在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让学生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学习中,增进学生对当地传统文化的了解;第三,与本地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合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作为学校的研究项目,让更多学生参与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及实践应用中,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的当代功能。

  依托文化遗产资源建设研学旅行基地,多途径推进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

  2016年底,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旨在通过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让广大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并指出要加强建设研学旅行基地。文化遗产地作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空间载体,建设为研学旅行基地能够让学生感受到祖先遗留下来的智慧,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学生对于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的适应性。例如,在红色遗产地进行研学旅行,能够让学生感受到我国红色遗产的精神,在当地的文化遗产地开展研学旅行,能够让学生了解当地历史及传统文化,增强他们对于地方文化的认同感和喜爱。具体而言,通过文化遗产地研学旅行推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路径主要有:第一,选择在部分传统村落建立研学旅行基地,增强学生对于传统生活方式及文化空间的了解和学习;第二,选择在历史文化名村(镇)、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文化名城里建设研学旅行基地,让学生感受到传统文化载体的魅力,进而激发其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传承;第三,在研学旅行基地里开辟传统文化体验空间,并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到此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增进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

  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推进传统文化系统与教育系统的全面融合

  文化遗产是重要的传统文化教育资源,然而在现代化及城镇化进程中,其保护任务仍然很重,单靠文物部门的力量比较单薄,需要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社会共建的方式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尤其要加快推进传统文化系统与教育系统的全面融合,提高学生对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的认知能力,助力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具体而言,要做到:第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教育部门、文物部门及文化部门的联合,形成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第二,尽可能多地将有关文化遗产的文章引入到学校课程体系,并引进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民间艺人等到高校任教,开展文化遗产主题教学及传承活动,培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第三,联合文物部门、文化部门,在高校建立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凝练学科方向,推进文化遗产、传统文化及教育系统的全方位融合,助推传统文化教育的创新发展。

  【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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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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