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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筹资的伦理诉求及其建构

www.jyb.cn 2018年03月15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据中国校友会网统计,2016年,全国高校累计接收校友大额捐赠总额突破230亿元,突显高校筹资的巨大潜力。高校这一组织的学术性与公共性要求筹资行为必须与其责任、使命和社会形象契合,亦即高校筹资应接受基本伦理准则和共识的调节。

  高校筹资承担伦理责任的必要性

  高校作为学术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对社会应承担一定责任。高校筹资是吸纳社会资金筹集办学经费的行为。捐赠人、高校或他利益相关者通常持有不同的利益期望,可能与高校的精神、使命产生价值冲突。因此,筹资不仅是一个利益驱动规律作用下的自然历史进程,同时也是一个价值判断与抉择的社会历史进程。

  高校办学的外延扩张和内涵发展对资源的依赖越来越强,为保障高校可持续运行与追求卓越,筹集经费对高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捐赠来自一个据传闻说是通过不道德的手段赚钱的捐赠人时,或者这个捐赠人的行为举止与公共价值观念产生强烈的冲突时,这时就出现了两难的选择。”实际上,筹资伦理缺位引发的高校管理危机案例并非罕见。2011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因接受卡扎菲家族的资金,触发了媒体对“大学与暴君合作”的猛烈抨击,校长被迫辞职。因此,高校有必要对筹资保持警觉,并在筹资伦理原则指导下开展相关活动。筹资伦理是指高校筹资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与价值倾向,主要是在高校精神、使命和社会道德环境下,高校管理者对筹资的是非对错作出判断以及明确判断的理由。这涉及高校作为受捐主体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即对于筹资决策、执行和管理等活动的合情与合理问题的辨析,包括道德观念、价值本质与道德规范,是高校筹资行为的基本价值反映。在利益与伦理的冲突中理性抉择,维护高校尊严和规避管理风险,是高校组织属性要求的应然之道。

  高校筹资伦理的价值追求

  当前,高校大额筹资屡见不鲜,成为高校稳定且富足的经费来源之一,悄然改变着传统的财政模式。随着高校社会筹资从作为财政的“必要补充”逐渐转向“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筹资专业化需要技术与伦理的有机搭配,确保高校不会因形象和声誉影响社会资助热情。作为高校筹资可持续发展的柔性治理机制,筹资伦理的根本价值追求在于守望大学精神、协调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和扩大高校的筹资效益。

  1.守望大学精神

  历经千百年风雨历程,大学已成为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为社会文明与理智延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大学不是温度计,对社会每一流行的风尚都做出反应,大学基于一定的价值体系,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保持合适的批判性抵制,有助于避免愚蠢的近乎灾难性的莽撞。”这要求大学恪守理性与正直,尤其在利益面前敢于对社会现实进行针砭、批判,并科学地进行分析和评价。筹资是大学谋求财富的重要渠道,但钱财并不都是白白赠予的,其中附加的条件有时与大学精神发生冲突,对高校提出了在“利”“义”之间如何取舍的考验。

  2.协调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随着高校与社会的融合越来越密切,曾经封闭且仅属于学者的象牙之塔已成为多方力量共同治理的巨型化组织,多方利益群体在不同程度上影响高校的走向。高校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根据关系的密切程度,利益相关者通常被划分为四个层次: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霍华德·戴维斯在分析当代大学利益相关者如何对大学战略管理过程施以影响时认为,资助者——无论他们是校友、私人机构的集资委员会还是基金会或者公司,都是要考虑的对象。因此,高校不能仅强调某一方面的利益,而应在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寻求平衡。在高校筹资运动中,赞助人也许不是出于纯粹的慈善动机而是附加某些条件,高校筹资领导人应谨慎决策,以免打乱利益相关者的层次秩序,造成群体失落和伦理问题。高校筹资的福祉对象是高校的师生员工,同时对其他利益群体承担相应责任,筹资决策应首先维护师生的情感和利益,然后按照利益相关者层次秩序依次分配利益,发扬民主管理,使之共同参与高校治理。否则,即便获取了丰厚捐赠,但伤害了利益相关者的感情、破坏了其对学校的良好印象,亦不能称之为成功的筹资。

  3.扩大高校的筹资效益

  资源依赖决定高校筹资必然要以创造效益为最终目标,不求收益的筹资毫无意义。高校和其他需要筹资的公益组织有很大相似性,即都对公信力有极大的依赖。这体现了获得捐赠人的信任对大学筹资效益的影响。信任正是大学筹资伦理的内容。捐赠资金使用不透明,高校难以体现“公共善”的价值观,其产生的负面效应会让一些潜在的捐赠人止步,不利于大学筹资效益的提高。因此,实现高校筹资目标,实际上就是要调动社会的资助积极性,而激发积极性的根本在于增强公信力,以形象吸引资金,进而为高校创造财富。

  高校筹资伦理建构应遵循的基本理念及要求

  公共财政拨款体制下,我国高校筹资起步较晚,与之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使高校筹资面临较多的伦理困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高校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这为今后高校筹资的开展释放了清晰的信号。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高校筹资伦理的建构必须接受正确的理念指导。结合高校的组织特征、高校筹资主客双方的权益和高校共同治理的内涵,我国高校筹资伦理建构应当突出三个基本理念,即“公共”理念、“共生”理念和“善治”理念。

  1.“公共”理念及其对高校筹资的伦理要求

  从组织的产生看,无论是私人组织还是公共组织,它们生来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从影响利益的范围看,后者在逻辑上的道德责任高于前者。我国高校作为公共财政扶持并提供准公共产品的非营利公共组织,树立公共理念与发挥公共价值是其责无旁贷的伦理责任。高校的本质是公共性的,其运作过程更是公共性的,反映在具体行为中,高校应当以教书育人、科研服务和传播社会主流道德为己任。《21世纪高等教育世界宣言》倡导:“发挥其智力方面的能力和道德影响,保护和传播被广泛接受的价值观,尤其在出现道德危机的时刻;既充分享有学术自由、保持其自治,同时又对社会尽责。形成高等教育的新观念。”基于此,高校在筹资上也应以追求“共同的善”和“主动正直”为本。然而,现实中高校对善款的迫切渴望可能很难在公共与捐赠个体间寻求平衡。高校既需要为“我们需要钱”而呐喊,更需要明鉴“我们是社会的高校”,任何可能动摇和异化高校公共性基础的不义之财都会使高校陷入德性危机。

  2.“共生”理念及其对高校筹资的伦理要求

  分析高校筹资中的社会关系,捐赠人基于某些动因将个人财富转移至高校,高校的一切行为应最终服务于各利益相关群体,这实际上就结成了多方显性或隐性的契约关系,共生协同,形成了发展共同体。“共生”理念要求作为筹资主体的高校兼顾捐赠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合理利益向往,理性支配捐赠人所奉献的财富,为其提供安全、省心、愉悦等隐性的精神回报,与捐赠人、利益相关者共同追求彼此的价值实现和精神满足。以我国高校出现的捐赠命名风波为例,高校以冠名的方式满足捐赠人的渴望,却忽略了教师、学生、校友等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利益,使共生难以维系,从而产生了伦理冲突。

  3.“善治”理念及其对高校筹资的伦理要求

  “善治”是个行政学术语,意为良善的治理。作为组织治理的终极目标,善治强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善治”理念影响广泛,已超越了其原本所指的政府管理领域,逐渐为非政府组织所接受并为之努力。善治的特征可归结为以下六点: 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高校筹资暴露出的信息不透明、缺乏财政披露机制和反馈机制、专业性不足、筹资决策的高层垄断等伦理缺位现象妨害善治目标的实现,亟待改善。

  高校筹资伦理建构的路径

  随着高校筹资的蓬勃兴起,国内不少高校已跻身年入亿元的“大宗筹资俱乐部”。作为高校筹募办学经费的有效方式之一,筹资绩效已成为评价高校影响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然而,衡量高校筹资目标,并不能只以财富论英雄,也应该看筹资能否很好地满足高校发展需要,以及是否能把握高校应有的责任与使命。故此,高校筹资有必要对筹资伦理问题加以重视,在伦理的调节下“使教育成为善的事业,使教育善的理想不断实现,在实践中扬善抑恶”。基于公共、共生和治理的高校筹资基本理念,当前我国高校筹资伦理建构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引领学术型公共组织成为具有责任担当的实体

  伦理性是高校作为学术型公共组织的独特属性,责任感是高校伦理性的突出代表。时至今日,市场环境下的高校深受“利益”“效益”“竞争”等观念的影响,争先拓展资源的思维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高校的追求侧重点,于是便出现了冠名风波、强制捐款等负面消息,映射出高校急功近利的思维。作为一个道德互惠的责任系统,高校必须将培育伦理性作为基本义务。高校领导者是人们心目中的道德权威和行为模范,其行为言谈强烈吸引公众注意力,左右高校的发展方向。因此,领导者需要设定和实施道德的目标和使命,运用道德领导的方式引领学术型公共组织成为有责任担当的实体。

  2.确立高校筹资多方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

  民主决策是指高校筹资的决策由学校管理层与高校利益相关者共同执行。与高校命运直接相关的既有领导干部,还有广大普通教职工与在校生,在科层管理风格明显的高校里,决策过程不能充分体现教职工与学生的意志,但决策结果首先影响到他们。考察最近几年高校筹资的案例,不少伦理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决策层和师生员工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因此,高校筹资应充分考虑到师生的情感和利益,确立多方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将潜在的伦理冲突的风险最小化。

  3.推动高校筹资专业化进程

  高超的筹款不仅使捐赠人乐于解囊,而且愿意与高校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形成高校筹资的良性循环。反之,筹资的负面新闻不但使高校失去潜在的捐赠人,更危及高校的声誉与形象,对高校无异于一场灾难。随着筹资既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的理念深入人心,提升高校筹资专业化水平势在必行。专业化筹资有助于提升筹资效率与质量,通过公关、媒体化解筹资中产生的危机问题,规避伦理冲突,增强社会满意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因接受卡扎菲集团捐赠导致校长辞职后,教育促进与扶持委员会便开始对英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筹款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希望为各机构配备专业人士,以更好地服务于筹资。在澳大利亚,参与高校筹资的人必须是经过募捐伦理培训的人士,主要领导人则是资深筹资专家。反观我国高校筹资组织——大学教育基金会,其组织结构以科层制为主,人员配置依靠行政手段,专业化程度不高。未来应不断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引入专门人才从事专业性极强的高校筹资事业,服务于“双一流”建设的资源汇聚。

  参考文献:

  [1]Flexner Abraham. Universities: American, English, German

  [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2]霍华德·戴维斯.制定21世纪大学的发展战略[A].中外大学校长论文集(二)[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王本陆.教育崇善论[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

  [4]德里克·博克.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M].徐小洲,陈军译.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冲突与抉择:国际视野下一流大学社会筹款的伦理研究”(项目编号:16YJC880035)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李庆成,青岛科技大学;莫蕾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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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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