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族平等观念植入公民信念
www.jyb.cn 2015年07月28日 来源: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15年第5期
万明钢 在学者眼里,“民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是一门专门的学问,涉及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专门学科研究。如果要这些领域的学者立即准确地说出“什么是民族”,也有一定的困难。 我们更感兴趣的是,普通公众心目中的“民族”是什么,提到“民族”老百姓会想到什么。 实际上,每个人都会依据他们接受的教育或生活经验,形成自己关于“民族”的观念。个人的民族观并不是系统化的知识,而是个人的看法、态度和情感体验的综合。公众的民族观,其最大特点是具有内隐的性质,即不是每个人都能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民族观。人们公开表达的民族观可能是很“正确”的,符合社会主流观点的,但真正影响人们态度和行为的则是内隐的民族观。民族之间的偏见也常常来自于这些隐藏在人们潜意识中的民族观。 我所从事的一项研究随机选取了381位在校大学生,对他们的民族观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题目避免“对”或“错”的判断,而是设计一些情境让他们把自己置身于问题情境中作出反应。根据调查结果,大致可以把大学生的民族观分为三类:一类是“本质论民族观”,这一部分占到55.8%;第二类是“建构论民族观”,占到29.9%;第三类不能确定,占14.2%。 其中,本质论者主张民族由不可改变的、根深蒂固的本质(基因的或者生物因素等)所决定,这些本质决定了民族成员稳定的人格特质和智力属性。建构论者则认为民族是由于社会文化和政治因素而建构的,民族分类和民族特性是动态的、可变的。 持不同的民族观究竟会对民族交往的态度和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首先,持本质论者的群际边界清晰、僵化,他们往往具有比较强烈的内群体认同,而对外群体持有刻板印象和偏见,不利于跨民族互动。他们把民族的差异视为基因决定、不可改变的,把民族内部成员视为完全同质化的群体。这里隐含着另一个危险,即在民族之间强调文化的相对性、独特性和多元性,而在民族内部强调同质性,把所谓集体的选择强加于个人,剥夺个人选择的自由。如果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持本质论观点,会使他们更加疏离于主流社会,接受不平等的社会现实,丧失努力进取、改变自身弱势地位的信心。而把处于社会弱势或不利地位归因于少数民族的先天特质,也会成为主流群体维持不平等社会地位且歧视少数民族的“合法性”理由。 与此相反,持建构论观点者更多地看到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似和共同之处,民族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民族间交往的意愿更加积极。即使民族之间存在偏见,也会因为彼此之间有积极的交往意愿和态度,通过接触和交往纠正彼此的偏见。 当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同“民族或族群是想象的共同体”。人类学研究表明,人类群体中的大多数行为都是由文化产生而非生物决定的。大量民族志研究揭示出的文化相似性也表明,文化进化能力在所有人类群体中都是相当的,都遵循着相同或近似的进化路径。任何社会分层中经济、社会和民族的差异反映的只是不同的经验和机会的差异,而不是基因的差异。 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民族之间的尊重和平等,不仅仅是在“政治正确”意识形态影响下公开的“正确”表达。它需要每个公民,特别是社会主体民族,在了解的基础上,不断深刻地自我反省,反思隐藏在自身潜意识中的“民族观”。由此,才能使民族平等成为国家每一个公民发自内心的信念。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长期从事民族心理、民族教育和跨文化心理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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