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社发现有微信公众号,以“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人民教育家研究院)”的名义发表文章及有关言论,现就相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人民教育家研究院)从未开通任何微信公众号,任何以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人民教育家研究院)名义,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和发表的言论,均与我社无关。
二、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如发现假借“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人民教育家研究院)”名义,发表文章及有关言论的微信公众号、单位,可及时向我社反馈核实(010-82296778),我社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教育报刊社
2018年12月14日
《中国教育报》2018年12月15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