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
根据“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审核认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定点生产企业的管理,确保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定点企业资格的重新审核认定工作。目前经省级农业、教育、质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备案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共43家,其中2005年通过审核认定并备案的定点生产企业已经超过有效期,2006年通过审核认定并备案的定点生产企业也即将到期(名单见附件)。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条件,立即对上述定点生产企业进行资格的重新审核认定,并于2009年4月底前将2008年已到期的5家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核认定情况报送我办。对于2009年到期的定点生产企业,也请重新审核认定以后及时报我办备案。我办将适时通报各地定点生产企业的资格审核认定情况。
二、做好定点生产企业跨省区供奶备案工作。取得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并报我办备案的定点生产企业,在跨省区开展工作前,须到当地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申请备案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推广工作。当地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要把跨省区开展推广工作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纳入监督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备案制度,规范备案手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加强学生饮用奶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管理,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的普查、抽查、送检和自检等质量监管工作,严防不合格学生饮用奶产品进入学校,杜绝发生重大学生饮奶事件。要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表示的管理,坚决制止一切由非定点企业生产的并以学生饮用奶名义进入学校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各地的学生饮用奶安全应急预警措施,明确部门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各种相关应急准备,有序、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附件:2005年通过认定已超期和2006年通过认定将到期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