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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分两个档次

东莞:民办学位补贴每年最高6000元

发布时间:2020-06-17 作者:刘盾 周益 张紫欣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盾 通讯员 周益 张紫欣)近日,广东东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学位补贴分为两个档次,每学年最高补贴6000元。

《办法》明确,一档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0元;二档学位补贴为小学每生每年3500元,初中每生每年4500元。学位补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教科书补助。学位补贴所需经费在扣除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教科书补助后,剩余部分由市、镇财政共同分担。《办法》提出,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适用于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是否享受学位补贴和补贴档次,由相关部门按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积分高低,以及市、园区、镇(街)年度学位补贴规划的学位数量,进行确定。

《办法》要求,学位补贴“先交后补”。符合学位补贴资格要求的随迁子女,在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先向民办学校全额缴纳学费等费用;开学后,市、镇财政按标准发放补贴。学校学费低于补贴标准的,学位补贴经费按该校实际收费标准退给随迁子女。若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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