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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学校开学时间确定

发布时间:2021-02-26 作者:郝文婷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郝文婷)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学校开学时间,并就做好疫情防控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按照要求,内蒙古全区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托幼机构开学时间由各盟市按3月1日统筹安排;高等院校根据不同年级、生源和地域,以及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本地本校防疫的承受情况,按照“分区分级安排错峰返校”的原则,于2月22日至3月10日组织陆续开学。有实习实训任务的院校要与承接单位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等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要带队检查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结合春季校园常见传染病流行特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并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为师生身心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同时,3月1日晚20:00,将多渠道播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各地各校要结合“开学第一课”,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战疫”专题教育。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适时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疏导工作,营造积极和谐的开学氛围。

此外,教育厅要求,全区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断强化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作息时间,落实作业管理,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确保手机管理落实见效,持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高等学校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原则上以学生到校上课形式为主,确因疫情防控需要,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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