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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接种条件的12岁以上学生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发布时间:2021-08-27 作者:高众 林焕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8月27日讯(记者 高众 林焕新)今天教育部召开2021教育“金秋”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指出,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教职员工和12岁以上的中学生、高等学校学生,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学校、托幼机构作为一个人群聚集的特殊场所,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对于全国疫情防控整体落实、巩固拓展防控成果至关重要。贺青华强调,师生员工在假期、返校前,以及平时居家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守好“家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做好症状监测。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开学前连续14天每日监测体温以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将健康码、行程卡如实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入校健康检查。一旦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就诊。

二是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教职员工和12岁以上的中学生、高等学校学生,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托幼机构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如发现漏种,及时督促家长补种。

三是做好开学入校健康检查。高校师生员工返校前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按照当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师生员工,暑期有出境、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异常情况的,返校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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