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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不让任何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发布时间:2021-09-15 作者:欧媚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欧媚)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6万元。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教学方式的改革,部分高校适当调整了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大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有所提高,部分学生贷款需求较为迫切。在前期的调研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反映经济压力较大,希望提高助学贷款额度。

关于增加4000元额度的标准,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综合考虑了学生贷款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当前,我国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在政策调整时,详细测算了贷款额度增加带来的财政增支,降低风险补偿金比例形成的财政减支,以及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最终研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这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欧文汉说。

此次通知明确表示贷款在优先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后可以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至于是否会增加学生还款负担,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多年来实际贷款情况看,大多数学生都没有选择按照最高限额进行顶格贷款。提高贷款额度后,财政部、教育部做了反复测算,结果显示,学生的还款压力变化不大,不会因为贷款额度的增加而导致贷款不良率的大幅度上升。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表示,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免除这部分学生的后顾之忧。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郭鹏表示,新政策出台前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同样可以享受新政策红利,如果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增加贷款金额。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1999年起实施。2010年以来,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长12.7%。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378亿元,资助学生506万人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重要经济支持。当前,高等教育阶段已经构建起“奖、贷、助、勤、补、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切实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就助,一个都不能少,让每一位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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