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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3月15日至6月30日,报送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

发布时间:2022-03-10 作者:林焕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摘 要: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于3月15日至6月30日报送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主要信息项目包括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通知》明确,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林焕新)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于3月15日至6月30日报送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主要信息项目包括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

《通知》强调,学校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效手段。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开展视力监测的重要意义,稳妥有序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本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按规定开展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视力监测工作。指导本地学校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服务保障工作,按相关要求加强配备视力监测检查设备,加强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院、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保障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严谨性、科学性。

《通知》要求,防控端口前移。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指导本地学校推进视力监测工作落实。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查阅监测结果,学校对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控制近视发生、发展成为高度近视。

《通知》明确,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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