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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关键词!教育部权威解读新职教法

发布时间:2022-04-27 作者:欧媚 张欣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4月27日讯(记者 欧媚 张欣)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今天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

“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公布施行以来,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面临新形势,法律很多规定已不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不仅篇幅由原来的3000多字增加到10000多字,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而且体现了最新的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亮点纷呈。

发布会上,邓传淮用10个关键词对新法的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做了介绍: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新法着力把党的领导落实为制度规范。对公办学校,规定公办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对民办学校,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保证其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二是强调同等重要。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三是加强统筹管理。新法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并从三方面强化统筹管理,分别规定了国务院层面、部门层面、省级层面的工作职能。

四是推进体系贯通。新法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纵向贯通,形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完整通道,横向融通,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

五是明确企业主体。新法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办学,落实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等要素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六是坚持多元办学。多元办学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重要特征。新法明确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

七是深化产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新法推动全面融合,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

八是突出就业导向。新法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从教育规划、发展重点上、办学模式、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九是强调徳技并修。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新法对学校、教师、学生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十是完善保障机制。新法健全投入机制,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落实政府责任,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质量等落实职业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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