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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发布时间:2022-05-17 作者:蒋夫尔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教育厅了解到,为确保随迁子女顺利入学,新疆要求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

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内容。新疆要求各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根据实际将热点学校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分散划入相应片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新疆规定,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面试、面谈、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原则上要保障小学入学年龄满足“两个一致”要求,即同一县(市、区)小学入学年龄保持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保持一致,且入学年龄最迟不超过7周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地(州、市)级或师市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

新疆还要求优化入学流程,规范入学材料采集。应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对学生入学须提供的入学证明列出清单,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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