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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银龄讲学招募4800名65岁以下退休教师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中国教师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准备招募4800名65岁以下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为农村教育注入新力量。

通知提出,银龄讲学计划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2020-2021学年全国计划招募4800名讲学教师。

什么样的教师可以有资格申报,通知要求,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记者了解到,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要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如何保障计划顺利实施,通知也提到了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方面,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财政负担,中部省份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1:1比例分担,东部省份由省级财政自行负担。中央财政应分担的工作经费采取据实结算方式。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如需要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在政策保障方面,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师闻)

《中国教师报》2020年06月0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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