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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

谁来为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发布时间:2020-06-22 作者:李怀强 来源:中国教师报

在各类职称评聘中,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当属任职年限中所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各种相关证明材料,因为这些都是个人近年来的心血结晶和实力体现。但在评聘中,极个别教师为图一已之利,冒着被处分的严重后果,想方设法投机钻营,伪造证书,开具假证明,企图以假乱真,蒙混过关,上演了一幕幕丑陋的闹剧,受到了舆论的强烈谴责。相应地,证书的真伪问题成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一大难题,究其原因还是管理程序上出了纰漏。

职称评聘时,上级部门要求教师本人提供证书原件、公布证书有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要求加盖发文单位公章,以示确认),这一规定本身存在管理上的误区。

一是发文规范上,无论哪类文件都有发送管理层级的具体要求,根本不可能发放到教师个人手中,教师很难拿到文件原件;二是将责任转移,学校接到上级通知后,马上要求每位教师提供文件证明,学校将责任推卸到教师本人,甚至有部分学校负责人错误地认为,评职称是教师个人的事情,责任应当由教师承担,因此一般不主动鉴定证书与文件的真伪;三是把问题上交,因为发文单位是上级管理部门,所以学校将证明证书与文件的责任上交,同时也将问题麻烦带给了上级管理部门,自己落个一身轻;四是职称评聘的行政管理部门存在思维惯性,让不合理、不科学的材料审验流程逐年延续。

简单问题复杂化的做法,既劳民伤财,又挫伤教师的积极性。参与职称评聘的教师处于一种四处奔走、紧张忙碌的状态中,使出浑身解数只为搞到文件和证书的证明。整个教育系统上下处于一片躁动、混沌和不安中。一周多的时间稳定不下来,既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又让教师对学校失望和不信赖。一位参与过职称评聘的教师曾说,“评优晋级不是在激励引导教师,而是在抛弃放弃教师,是对教育的一种亵渎破坏。”

我以为,学校要对证书的真实性负责,每年要将每位教师的获奖情况和相应的文件进行公示,职称评聘时也将教师的评审材料进行公示,然后将一切公示的材料存档备查,没有经单位盖章公示的所有材料不予认可,负责证书认定的学术委员会由专人负责证书真伪的鉴定。

上级行政部门也要对证书的真实性负责,要积极主动作为,增强力度强度,实施责任追究制,将此责任压在校长身上,校长以此类推,采取谁管理谁负责的形式,责任下移,证书或文件的真伪证明就没有那么复杂了。职称评聘中也应建立相关机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必须受到相关处分,让心存侥幸者放弃不应产生的造假心理。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目的就是要给广大教师减负,最大限度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愿“小小证明”能够让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践行以教师为本的管理思想,从制度层面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宁阳县教育局)

《中国教师报》2020年06月24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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