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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送高校毕业生17项就业福利

发布时间:2019-05-27 作者:记者 孙军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孙军)日前,青岛市人社局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出台住房补贴、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四大类17项政策。

青岛规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青岛小微企业就业,可以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申领5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在青岛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补贴政策。

青岛明确,在落户及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目前派遣期内有在青岛就业意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在职业能力提升方面,青岛高校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就业能力提升补贴、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补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中国教育报》2019年05月27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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