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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国家奖学金明确评选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成绩不得低于前30%

发布时间:2019-10-10 作者:记者 高靓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高靓)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从今年起,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每年将有2万名中职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办法,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应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申请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办法》还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数等因素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当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中国教育报》2019年10月1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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