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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教师“独角戏”式评价

发布时间:2019-12-15 作者:曾晓滢 原晋霞 来源:中国教育报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然而,在幼儿园实际的教育评价工作中,幼儿评价往往只是教师一个人的独白。

教师独白表现为主动和被动独白

教师独白可分为主动独白和被动独白两类。主动独白是指教师不欢迎其他主体参与评价;被动独白则是其他主体主动选择不参与评价。这两种类型在幼儿园均存在。

主动独白的表现是,教师未给予幼儿参与评价的机会。一方面,幼儿作为评价主体的地位未受到重视。《儿童权利公约》提出儿童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四种基本权利。幼儿参与评价正是其行使参与权的重要体现,教师“应确保能够形成自己看法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予适当的重视”。然而,现实情境中,幼儿却常常因年龄小、认知水平低等原因,而被认定为没有能力参与评价,难以在与其相关的事务中发表意见和建议。例如,班级区域的设置与调整、主题活动的内容与走向等,在许多幼儿园,均很少征求幼儿的意见。

另一方面,在评价中幼儿时常被视作客体,很少有机会表达行为背后的经验、兴趣、需要以及发展的困境和机会。例如,一些教师常常从单一的成人视角去解读幼儿的行为,而很少去深入了解幼儿“为什么将苹果画成黑色的”“为什么画的蜗牛没有头”等。幼儿在评价过程中诸如此类的话语被剥夺,实际上使得教育过程成为教师导演下的幼儿表演,幼儿很难有机会通过教育发现和发展自己。

被动独白的表现是,在幼儿评价中,管理人员通常扮演着旁观者而非参与者的角色,仅仅起着监督而非领导的作用,幼儿评价成为教师需要独立承担的工作任务。一些管理人员规定教师每周要完成几篇观察记录或学习故事,每学期要为每名幼儿制作成长记录册,以此作为评定教师工作的要求之一。除此之外,他们很少作为评价主体真正参与到幼儿园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中,也很少会为教师的评价工作提供支持与反馈。

然而,如何协调教师用于观察评价和其他教育活动的时间?如何有效制订系统、科学的评价计划?如何将评价结果用于调整和优化幼儿园整体课程方案,有效促进每一个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无法仅依靠教师的力量去实现,必须有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统筹规划。

独白式评价跟外部管理和自身素养相关

幼儿评价中产生教师独白的现象,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

外部原因主要体现在幼儿园整体评价制度和理念建设不到位。一方面,虽然很多幼儿园都强调评价工作,但多数幼儿园并未真正重视评价。例如,幼儿园未留给教师专门的观察评价时间,而是要求教师在组织活动的同时完成对幼儿的观察评价;在幼儿园日常管理中,都安排了专门的课程计划时间和教研时间,却很少有幼儿园会安排专门的幼儿观察评价研讨时间。另一方面,一些管理人员和教师仅将观察评价幼儿作为教育的终点,而非起点。一些幼儿园仍将学期末抽查班级幼儿唱歌、讲故事、做算术等作为重要的评价,将期末制作模式化的成长档案袋作为观察评价幼儿的重要形式。

内部原因则主要表现为教师的评价素养有待提高。评价素养是教师专业能力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要求教师拥有关于评价领域的理念、知识和技能,也就是说教师应该能做到:理解评价,明确成就期望,运用适当的评价方式,恰当地解释、运用评价结果。然而,当前研究表明,我国幼儿教师整体评价素养还不高,其中评价态度最好,评价技能次之,评价知识得分最低。因此,幼儿教师的评价知识和技能都亟待充实和提高。

为教师走出独白式评价提供多种支持

首先,在幼儿园管理制度上,应安排专门的观察评价时间和研讨时间。建议有条件的幼儿园每周至少为教师安排半天,或每天为教师安排一小时的专门观察时间;每周或每两周安排一次专门的评价研讨时间,全园群策群力研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水平,研究幼儿的生活和心理世界。园长角色也从监督评价转变为领导评价。

其次,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和各地新教师招聘考试中,应增加幼儿观察评价能力方面的内容,倒逼师资培养单位切实重视加强培养学生观察评价幼儿的能力。虽然《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已明确,观察评价幼儿的能力是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但在很多幼儿教师师资培养单位的课程体系中,仍然缺失有关课程,或课程教学质量不高。如果未来在各种考试中增加有关幼儿观察评价能力方面的内容,那么师资培养单位势必重视相关的课程,为学生提供系统的知识学习和能力训练。

再其次,期待幼儿教育研究人员能够研发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相对接的幼儿学习与发展评价电脑软件或手机APP,支持教师有理有据地高效进行评价。借助幼儿观察评价软件系统,可以帮助教师管理观察评价数据,了解已评价的和未评价的项目,自动绘制出个体幼儿各方面的发展状况,绘制出全班幼儿某些方面的发展状况,为教师了解个体幼儿和全班幼儿提供便捷的支持,也为教师设计适宜的课程提供可能。

最后,教师应构建平等的新型师幼关系,尊重和重视幼儿的评价权。在新的时代,随着信息获取的渠道增多,幼儿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所知道的知识比教师还多,教师已无法固守作为知识传授者的权威地位,也不能轻视幼儿的能力。事实表明,幼儿完全有能力参与到与其相关事务的决策中来。例如,有些幼儿希望幼儿园也能设有儿童停车场,于是他们设计了停车场方案,呈递给园长,并获得园长准许,如愿在幼儿园开辟了儿童停车场。

由此可见,教师应转变观念,尊重幼儿的参与权和评价权,相信幼儿有能力做出评价,并支持幼儿不断提升评价能力。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中国教育报》2019年12月1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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