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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广普通话和使用传承方言不矛盾

发布时间:2020-06-02 作者:王家源 林焕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6月2日讯(记者 王家源 林焕新)“推广普通话和使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徐晓萍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推广普通话和方言的保护传承都是语言文字事业的重要工作。

徐晓萍表示,推广普通话是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明确规定。在推广过程中,一方面强调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应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全社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倡导社会大众学习使用普通话,以便于克服交际困难,促进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的是公共领域的用词用语,对个人在非公共领域使用语言文字没有做任何限制,并且即使在公共领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使用方言也留有了空间,例如在执行公务、播音、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和出版、教学、研究等,确需使用方言的时候是可以使用方言的。”徐晓萍说,方言承载着地方的文化,是我国语言多样性的一个具体体现,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使用价值,推广普通话和使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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