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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同招”、线上核验、拓宽报名渠道

海口市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

发布时间:2020-07-28 作者:刘晓惠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7月28日,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正式启动。今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启用大数据核验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拓宽线上报名申请渠道,进一步提升招生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

与往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比,今年海口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市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可兼报。根据规定,海口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民办学校需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为了方便市民提交入学申请,海口市新增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渠道申请方式。根据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该市城区公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请平台,如实登记入学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入学信息的,视为放弃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因特殊情况错过登记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去年招生工作“联审联核”的基础上,今年海口市将采用大数据平台进行线上审核,对申请人填报的入学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主要核验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证,社保等信息,并对核验信息作出初审意见,让家长少跑腿。

据了解,今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能在线上完成的审核,就不再次开展线下现场核验,减轻家长申请工作的压力。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行现场核验的,学校将主动通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如需要进一步实地核查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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