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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不搞平均主义

发布时间:2020-09-24 作者:林焕新 王家源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9月24日讯(记者 林焕新 王家源)“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绩突出的学校倾斜,这是一项重大的政策性突破。”在今天教育部举行的2020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介绍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时说。

针对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保障不够”的问题,《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绩突出的学校倾斜。

吕玉刚表示,这是吸纳地方的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将来对绩效工资实行两级分配,第一个是在学校之间的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要体现学校之间的差异,向办学质量提高显著的学校倾斜。第二个是学校内部教师之间也不搞平均主义,向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包括班主任倾斜,树立这样的导向。

此外,《若干意见》提出,要注重加强条件保障,依法依规优先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经费投入、教职工配备等教育教学基本需求。要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解决教师队伍当中存在的职业倦怠的突出问题。“这次文件特别提出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到退休并且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长期在艰苦地区、农村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的力度。”吕玉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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