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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发布时间:2018-12-01 作者: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蒋昌忠 来源:中国教育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战略高度,阐释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教师工作目标,是开展教师工作的行动指南。

如何让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我认为,应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要着力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以贯彻落实前不久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努力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环境和待遇。要不断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不断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落实中小学教师定期体检制度;要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要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纳入当地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要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高校教师收入分配机制。要维护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提升教师政治参与度,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要着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特别是荣誉制度,加大教师表彰力度,提升教师职业美誉度;要定期开展徐特立教育奖、全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要落实好国家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表彰证书,县市区对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给予鼓励。要会同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通过媒体宣传、主题宣讲等渠道,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教书育人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教育和教师,营造教育正能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教育发展大局、符合广大教师利益的做法和行为,都要理直气壮地给教育撑腰,为教师鼓劲。

三要着力拓展教师职业发展空间。要实现“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这一目标,不仅需要不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还要千方百计为教师职业发展拓宽空间,使他们始终保持教书育人的热情和干劲。这些年来,国家通过实施乡村支持计划、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等系列举措,陆续释放了部分改革红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前不久,新华社记者撰写了一篇题为《会同:山区贫困县的“教育自信”从哪里来》的文章,湖南省委书记、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加强对乡镇和县级普教的重视和管理要有一些硬措施”“要好好总结一下会同办学的好做法、好经验,抓好县市区中小学教育工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可以积极学习和借鉴会同经验,根据自身实际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举措。要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发挥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尊重教师育人主体地位,充分激发教师的内生活力和动力。

四要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各地各校要坚持把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才引进、干部选任、职称评审、导师遴选、岗位考核、教学评价的首要标准,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培养力度,开展教师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培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双一流”领军人才计划,设置芙蓉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岗位,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大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择优聘任一批高水平高技能的专业带头人、产业导师、技能大师,重点建设一批职业院校专业教学团队。

《中国教育报》2018年12月01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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