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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明年3月5日在京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12-27 来源:中国教育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

《中国教育报》2020年12月2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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