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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豪礼卡” 提醒与检查保清廉过“三节”

厦门市纪委教育工委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09 作者:熊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熊杰 通讯员 陈金泉)近日,厦门市纪委教育工委深入直属学校,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是否存在 “三公经费”违规使用、 有没有存在送“三节豪礼卡”等现象。

厦门市纪委教育工委认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三节”是家长与老师之间“礼尚往来”的高峰期,也是“三公经费”使用容易违规的重点时段,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提醒、有检查,确保要求落到实处。

前不久,某牛排餐饮企业的微信广告“开学季+教师节福利,我们已备齐!”,引起厦门市纪委教育工委的关注,认真地往下翻,工作人员小陈发现内容越来越“辣眼”,内容包括:“那个批改作业到很晚的人,那个不厌其烦给我讲题的人,除了老师,再也没有人对你那样耐心呵护,电子豪礼卡帮你表达感恩之情。”微信的末端,附上了电子豪礼卡的购买方式,并用醒目字体标出:“电子豪礼卡,微信可直接转发恩师。”根据提示点开购买链接,购买金额可任选。

为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教师节前夕,厦门市纪委教育工委起草了下发了《关于教师节期间重申廉洁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厦门市委“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及时向全体教职员工重申纪律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同时,对学校“一把手”、领导干部以及学校纪委和纪检干部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前期发通知提醒的基础上,驻局纪检组还打出“组合拳”,在国庆前期,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牵头并会同所在部门职能处室,组成两个检查组,深入对直属学校(单位)开展纠正“四风”“1+X”专项检查,其中,“1”是指纪检部门,X是指相关职能处室,重点对2018年“三公”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工会经费进行查帐,重点发现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包括月饼、购物卡、博饼卡、茶叶等礼品纪念品)、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无依据列支等问题。

厦门市纪委教育工委负责人表示,“教师节主题豪礼卡”以电子链接的方式进行消费和交易,属于电子礼券,但本质是一种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与纸质卡劵在性质上并无差异,一旦教师收受了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电子礼券,其行为就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于其它一些平时认为是“礼尚往来”的小事,都要做到及时提醒,加强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教职工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到及时谈话提醒,从而真正做到抓早抓小。

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检查,增强了党员干部、广大教师遵规守纪、廉洁从教的意识,促进各直属学校(单位)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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