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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对浙江高考改革试点的调查

www.jyb.cn 2015年07月20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高考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今年的高考可以说是对全面启动的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首次检验。作为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浙江省和上海市的实施情况如何?高校自主招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主要考试科目重点考察学生的哪些能力和素质?高考改革的全面推进对高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将产生着什么样的影响?2015高考后对以上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能力建设与高考改革同行

——对浙江高考改革试点的调查

  在试点地区先后颁布的本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浙江省的方案凸显了“选择性教育”的理念。

  在高考改革过程中,中学是政策的实施者,也是政策的接受者。在应对改革的过程中,中学也在不断调适和成长。

  在制定颁布改革方案之后,还需要一个长期、系统的能力建设过程。高考改革需要以能力建设来保驾护航。

  2014年9月4日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之后,浙江和上海分别颁布了本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考改革凸显了“选择性教育”的理念,对学生而言,可以在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等四种考试招生模式中自主选择;在统考招生中可以从7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即学生的选考科目组合不再局限于“理化生”或“史地政”,而是有35种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一年两次考试,每次全科开考,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在外语和选考科目中,考生可以有两次考试的机会;在高职自主招生中,可以一档多投,学生可在多所拟录取高校之间进行选择;在统一高考招生时按“专业+高校”方式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多所高校的不同专业间进行选择。

  这样一次重大的全方位改革目前进展如何?考生和中学有何回应?改革有何经验、困难和挑战?带着这些问题,北京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跟踪与评估研究”课题组多次赴浙江调研,对多所中学的校长、教师和学生进行了访谈,并与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以及部分高校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调研发现,浙江省高考改革有良好的基础,有诸多配套改革的支持,从总体上看得到了学生、中学和社会的支持。从调研中发现,浙江的高考改革始终与能力建设同行。这可能是浙江改革试点对其他省市的重要启示。

  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浙江省从2008年就开始实行部分科目一年两次考试;2009年实行高考分类考试,学生自主报考;2011年开始尝试“三位一体”招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高职单独考试等改革也已经实施多年;2013年浙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按照高考要求组考,一年考试2次,每次全科开考。这些改革都为本次高考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和制度基础。这也是教育部选择在浙江开展高考改革试点的重要原因。

  高考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省的试点方案只是对改革的总体设计,要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还有大量制度需要建立和完善。在制定颁布试点方案后,浙江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密集研制、颁布了一系列改革的配套制度和政策,其中包括:

  2014年9月19日,印发《关于适当调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适应高考招生改革变化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课程教学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以适应高考改革、规范高中教学。

  2014年9月28日,修订公布《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对高中学校适应高考招生改革、科学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做出全面具体的安排。

  2014年11月7日,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对学考、选考的科目选择、考试组织安排、成绩评定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014年12月16日,印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在浙招生高校报送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对各高校报送选考科目办法、要求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此后,在2015年2月28日,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在浙招生高校的选考科目范围,涉及1368所高校、2.37万个专业(类)。

  2015年2月16日,印发《浙江省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各类取消的加分项目和保留的加分项目的分值、加分条件。

  2015年2月26日,印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加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互沟通,进一步扩大学生的教育选择。

  尽管如此,从目前来看,还有不少制度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例如,浙江省曾在2014年上半年颁布过《关于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开始面向新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组织实施。但如何使学生综合评价既真实可信又简洁可用,仍然是制度上和实践上都亟需解决的难题。再如,在“专业+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下,如何投档、如何划分各专业分数线、如何处理可能的同分问题、如何进行专业之间的调剂,等等,这些具体的招生录取制度也都还在研制之中。这些制度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引起广泛的关注,并对某些考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而都必须反复论证、周全考虑。

  考试的组织建设和质量保障

  考试的组织管理水平关系着高考改革的成败,试卷的质量更是决定考试招生成效的核心。为了积累改革经验、提升组考、组卷水平,浙江省也密集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1)组织高职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2014年12月28日,浙江省组织在汽车、机械、建筑等9个大类中开展职业技能操作考试,20792名中职学生顺利完成考试。(2)扩大“三位一体”招生试点范围。2015年试点高校从2014年的37所增加到51所,招生计划从3500人增加到4800人。上海交大、复旦大学等外省市高水平大学也已经加入试点行列。(3)开展高职院校提前自主招生试点。2015年计划招收4650人,将尝试一档多投、考生自主选择的录取制度。(4)开展考试命题准备。为迎接2015年10月的首次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浙江省已经多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研究;为了做好2016年10月开始的外语一年两次考试,浙江省已经多次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协商研讨,拟委托后者开展命题工作。

  为了克服以往高考招生中仅依据“一次性”考试成绩带来的问题,本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这就要求对学生整个高中阶段的学习发展状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价。因此,尽管浙江高考全面改革后的第一次高校招生在2017年才开始,但对学生的考试评价工作却从学生高一年级就已经开始了。除破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难题之外,浙江省还迫切需要落实的就是学业水平考试的省级统考,而且需要做到一年两次考试、每次全科开考,这对于考试的组织管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与此密切相关的是试卷质量以及一年两次考试之间的等值性问题,这也是本次高考改革在技术上的难点之一,是对考试机构专业能力的挑战。但目前的问题在于,高考改革带来了组考、组卷任务的成倍增加,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人员数量没有增加、结构也没有明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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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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