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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已在23省份铺开

发布时间:2019-11-29 作者:梁丹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山西长治11月29日讯 (见习记者 梁丹)“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思路,已有23个省份明确了‘县管校聘’的实施路径,改革氛围逐渐形成。”今天,在教育部召开的“落实全教会·奋进迎华诞”1+1系列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巡视员刘建同介绍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

“改革涉及不同部门职责调整,统筹协同、部门合力,是改革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刘建同介绍,在山西省长治市,“县管校聘”改革列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之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形成联动、推动落实;广东省韶关市将“县管校聘”改革列入深化改革工作项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推进改革的主体有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但主要的落实成果,要通过因地制宜的县区层面改革完成。山西省长治市通过制定意见、办法,理顺教师管理机制,完善教师竞聘和退出机制;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设立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区教师编制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经费统一筹措;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按照“上岗必竞、三级竞聘”的思路,实施教师全员竞聘。

“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队伍稳定。”刘建同介绍道,各地在改革进程中,注重人文关怀,对年龄大、患重病、哺乳期教师等特殊人群进行倾斜照顾,同时通过加强政策的宣传,消除教师顾虑。在浙江,对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和患重大疾病等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新竞聘上岗。

刘建同表示,通过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提高了编制岗位的使用效益,有效激发了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了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使更多优质的教师资源惠及到更多学校和学生,促进了教育的公平和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总结推广典型示范经验,指导和鼓励各地深化探索。”刘建同表示,下一步,还将强化督导推动,把‘县管校聘’有关要求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指标内容,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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