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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陪餐 孩子欢迎

发布时间:2019-04-21 作者:本报记者 孙军 来源: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等部门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幼儿共同用餐。基于这项规定,青岛桦川路幼儿园要求每餐均有幼儿园负责人、教师与孩子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建立邀请家长陪餐制度,及时公布菜谱,主动接受监督。图为该园园长李春萍与孩子们一起用餐。

本报记者 孙军 摄

《中国教育报》2019年04月2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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