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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

发布时间:2020-11-28 作者:记者 刘玉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刘玉)近日,辽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发《辽宁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每人每月发放1200元、专职辅导员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岗位津贴。

辽宁此举旨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吸引力、荣誉感,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

岗位津贴发放对象为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是指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等思政课教学科研单位,每年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包括本专科、研究生课程)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中国教育报》2020年11月2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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