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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教育公平 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落实效率

www.jyb.cn 2015年07月08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国家为保障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制定的一项惠民教育资助政策,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银行)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有效提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效率,是保障此项惠民政策最终落实好的关键。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执行现状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学生889.67万人,发放贷款金额488.62亿元。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人数410.48万人,发放贷款金额232.21亿元。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银行存在借贷不积极,甚至“惜贷、 拒贷”等问题。国家助学贷款一般金额小、偿还时间长、手续繁杂,助学贷款利率比一般贷款利率低,银行从自身盈利角度出发,成本收益不匹配,银行权衡后,选择“拒贷”或不断提高贷款门槛,不但造成银行贷款服务成本的升高,也导致学生在申请贷款时手续繁琐,放款效率很低。

  部分学生存在还款积极性低、违约率高的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就业压力大,一些毕业生一毕业就面临失业,或者是工作收入较低,就业形势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经济收入和还款能力。另外,学生毕业后具有很强的流动性,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去向很难把握,这也给银行贷款的回收增加了难度。

  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高校是联结银行和学生的纽带,不仅是申请贷款的引导者,还是实施贷款的组织者。目前,高校在宣传高校助学贷款方面做得还不够,尤其是对助学贷款与普通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政策的区别介绍不够;对助学贷款这一持续性较强政策的全程化管理不够,在申请贷款阶段,学校对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新生的信用度都不是特别了解,只是单纯依靠学生上交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等来判断该生是否符合条件,在获得贷款阶段,学校较少去关注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也较少给贷款学生做诚信宣传教育,在偿还贷款阶段,由于学生毕业后工作流动性大,学校在学生毕业一年后就很难掌握贷款学生的工作和家庭经济情况,导致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难以有效顺畅的进行。

  由于诚信观念和诚信意识不强以及受社会不诚信现象等的影响,一些有偿还能力的学生抱有侥幸心理,不愿还款或拖延还款时间。同时,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着大量的市场空白和信用空白,助学贷款赖以存在的市场运作机制和信用体系相当薄弱,这使得我国的助学贷款面临着极大的违约风险。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从高校国家贷款的参与主体银行与学生两方来看,他们之间既有利益差别,同时又相互依存,主体间的合作与竞争表现为一定形式的博弈过程,双方行为选择受制于其利益得失。从政府与高校角度分析,政府是我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制定者,我国政府为保障教育公平的实现,每年投入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达上千亿元,其中就包括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执行国家制定的助学贷款政策,起到了国家助学贷款中银行与学生纽带作用。但一方面,学校付出过多成本无法得到补偿,并承担了过多的风险;另一方面,高校对学生毕业的关注度不够,未给予学生关于就业方面应有的指导培训,容易导致学生因自视过高或过低而就业不理想,最终降低了还贷能力,高校对学生毕业后的情况没有进行跟踪了解,也没有建立起学生或家长同学校之间的交流平台,导致催收还贷工作无法展开。

  提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效率的建议

  根据博弈关系,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各方应选择符合自身利益的策略。银行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借贷不积极”,甚至“惜贷、 拒贷”等。银行发放助学贷款,要避免其存在的问题,使获得的收益大于其在助学贷款过程中付出的成本。银行面对的学生有积极还贷和消极还贷两种情况,银行要在此过程中获益,就必须让学生选择积极还贷,同时,银行需要与国家教育部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获得足够的风险补偿金,同时要委托高校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广泛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对实现教育公平,尤其是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及生活费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学生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受益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贷款,是其公平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保障,在此过程中,学生只需要履行申请手续,以自己的诚信为担保即可,学生积极申贷、还贷,获得的收益大于其支付的成本。

  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证高校学生“应助尽助”。“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的惠民政策。经过多年的努力,国家针对高等教育为非义务教育的特点,已经在普通高校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形式有机结合、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共存、奖学助学与奖岗助岗并举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国家要求各高校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效率。2006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初步搭建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目前平台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应征入伍预征报名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公文收发系统、信息报送系统等。系统由就业指导中心维护,平台用户覆盖中央、省、市、县、高校等五级用户。2009年,高校资助平台与高校学生学籍系统、就业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随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不断健全,学生资助项目逐步增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2012年,教育部统一建立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其中高校阶段分为普通本专科资助子系统和研究生资助子系统,该资助系统将实现中央、省级两级部署,中央级数据中心、省级数据中心、市级数据中心、区县级数据中心四级数据中心,以及中央、省、市、县、学校五级应用系统的面向全部学生和管理人员的应用管理系统,尤其是将要实现的高校学生资助系统与工农建中邮储五大行对接、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的数据对接,实现对助学贷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将极大提高助学贷款政策的信息化水平。

  提高高校学生就业培训与并建立长效交流机制。由于学生对就业前景与市场的判断不准确,导致就业不理想而影响还贷能力,学校未建立起学生毕业后的长效联系平台,导致催还贷款困难,这些都迫切要求高校提高对学生的就业培训,包括毕业前的就业指导以及职场基本能力培训等。此外,尝试建立学校与学生或家长的沟通平台,建立一种交流的长效机制,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离校后的情况,对催贷工作提供帮助。

  构建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是有效落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础。银行应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构建起针对贷款学生的信用保障体系,对于消极还贷的学生,除了追讨还款之外,还要从个人长期发展的信用体系上进行约束。银行与学生之间建立起一种良性互动效应,银行会更为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助学贷款中;学生积极申请、偿还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并与贷款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走向社会后,会继续使用贷款银行的产品,实现共赢。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国家、学校、银行、学生与社会共同努力,在提供助学贷款的银行与申请贷款的学生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不仅能够有效保障银行与学生的权益,并能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同时,这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实现党和国家对全国人民“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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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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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春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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