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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学术环境

www.jyb.cn 2016年01月27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学术评价是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学术活动所应遵守的基本制度,可以起到评判学术质量、审核学术成果、约束学术人员、合理分配资源以及促进学术活动正常发展的重要作用。当前,重新审视并改进我国现有的学术评价体系,对于有效解决当前的学术失范问题,优化学术环境,促进人才发展,提高学术水平都有积极意义。

  学术评价的主体和客体

  学术评价的主体主要是学术管理部门,如科研管理部门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本应是学术评价活动的组织者和服务者。但是,在我国现行的评价制度下,评奖评优由行政主导,科研项目的分配也由行政主导,行政权力成为学术评价的主宰,学术依托于行政,影响了学术评价的自主性和客观公正性。

  除了行政管理部门,学术评价的另一个主体是学术共同体,即同行评议。同行评议是指由来自相关学术领域的评议专家对申请项目的创新性、研究价值、研究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独立的判断和评价,一般采取通讯评议方式。对于学术评价而言,同行评议是实现学术贡献和学术荣誉一致性的重要手段,是在学术界较为公正的评审机制,这是因为:首先,它是同行的集体评价,不是个人决策,评审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同行有共同的是非标准和共同的道德要求,因而有共同的语言,容易裁决是非,就评议结果达成一致;再次,同行评议还具有自我反馈和自我调节的作用,学术和科研上的错误容易得到纠正,并且可以为不成熟的成果指明改进的方向。所以,同行评议能够有效克服量化评价中数据失真对评价结果的影响,但也正是由于同行评议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定性评价,因此不可避免存在缺陷,如评议中的人情关系网、权威主义、马太效应、小集体利益等,同时,同行之间有趋同的科学思想和研究范式,不利于支持科研创新。

  学术评价客体主要指的是被评价的对象,在高校中主要是教师群体。由于学术评价的结果直接决定了教师的经济收入和学术地位,造成部分高校教师将学术活动作为牟取名利的手段,不重视学术成果的含金量,而是追求成果的数量,把大量时间精力花在找关系、找课题上,追求“短平快”项目,忽视费时费力的基础性研究,缺乏勇于创新的学术精神。2015年10月5日,中国药学家屠呦呦与美国和日本科学家共同获得2015年诺贝尔医学奖。屠呦呦被称为“三无科学家”,即没有博士学位、没有留洋背景,也没有院士头衔,但屠呦呦与那一代科技工作者始终耐得住寂寞,几十年如一日,默默钻研。她之所以能在40年前发现青蒿素,并拯救了全球数百万生命,正是由于她以一个学人的姿态,一直孤独而自信地行走在科研之路上。作为科研工作者,应当以屠呦呦等学者为榜样,求真务实,勤于实践,方有可能摘取科学王冠之上夺目的珍珠。

  学术评价的标准和工具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高校和学术机构为了便于对学术研究进行管理和激励,引入了学术成果的量化评价方法,用著作、论文和专利的数量来衡量学术产出能力,用引用率、影响因子等要素来衡量学术成果的影响力。量化评价看似简单客观,数字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科学研究一般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类型不同,其评价指标、评价方式也应有所差异,量化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不加区别,难以保证在不同质的评价对象上采取不同的计量。长期以这种形式化的评价方式为主,会造成科研人员过于注重论文数量和发表论文期刊的层次,忽视论文数量之外真正的科研水平和科学价值,进而产生学术上的急功近利和浮躁之风,诱导“重量轻质”,破坏国内学术活动的环境,影响我国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同样,恰当地选取学术评价工具,可以得到可信度较高的评价结果,反之,评价工具选取或使用不当,则会严重影响评价结果的可信度。我国现行的评价制度在工具的选用上主要有如下问题:

  1.对国际文献索引的盲目崇拜和对核心期刊的过度依赖

  目前,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EI(美国《工程索引》)和ISTP(美国《科技会议录索引》)是国际通用的进行科学统计与评价的检索工具,在现行学术评价体系中,凡是发表于上述索引收录期刊的论文常被视为高水平论文,而且作者还可以获得科研奖励,这就导致“SCI崇拜”。这些评价工具虽然可以提供量的考核,但其本身并不以构建学术评价体系为目标,且有语种的偏向,并不能对我国的学术成果实现全面的评价。另外,“SCI崇拜”还将导致大量的优秀论文外流,不利于国内优秀学术期刊的培育。

  核心期刊原本是文献计量学中用于指导馆藏的概念,反映的是某领域论文在少数期刊上富集的情况,并不能直接反映论文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水平。而且论文能否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除了自身学术价值外还会受到一些非学术因素的影响,比如论文内容是否属于热点话题、作者知名度、语种等。但在现行的学术评价中,能否在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已经成为评价研究人员学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

  2.对引用次数的误用

  学术论文的引用次数也是学术评价中的重要工具和指标,如果该论文只有一位作者,那么全部引用次数理应归于作者本人,但是如果有多位作者,国际上文献检索数据库的现行做法是把论文的引用次数归于每一位作者,导致了一篇论文的引用次数被反复计算。把引用次数作为评价指标的另一个缺点是其不具有学科可比性,例如,生物、医学等学科的引用次数相对较多,而数学、力学等学科的相对较少。

  3.简单以期刊的影响因子作为学术评价工具

  在我国学术界有一种倾向,即用期刊影响因子来评价在该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及其作者的学术水平,有的管理部门甚至要求科研人员必须在影响因子多少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这种倾向背离了科学研究的宗旨,误用了评价指标。期刊的影响因子,实际上是其所载论文的平均引用次数,并不能准确衡量某篇特定文章的引用次数和学术水平。据Nature(《自然》杂志)统计,在2005年,Nature25%的论文获得的引用次数占总引用次数的89%,换言之,另外75%的论文只获得了11%的引用次数,也就是说,即使在Nature这样有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大部分所获得的引用次数也相当有限。

  改进我国学术评价体系

  美国是当今世界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20世纪的100年里,美国仅在自然科学领域就有206人获诺贝尔奖。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学术独立这三项基本原则是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学术制度运行的基础。研究欧美发达国家的学术评价制度,对于改进我国学术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保障我国学术事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1.评审必须客观公正

  学术评价必须做到客观、科学、公正,才能使人信服。为做到客观、公正评价,杜绝关系、人情因素,真正以学术质量好坏为衡量标准,美国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广泛采用匿名同行评价和国际同行评价,并且制订了同行评价的基本准则;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对评价结果进行必要公示,接受各方质询;三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第三方的中立评价。为保持学术评价的独立性,美国联邦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学术评价,政府也没有一家分管学术评价的机构,对于美国政府出资的学术项目,由政府委托科研和学术机构代理评估。

  我国的学术评价可以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方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评审严格实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评审组评审两级评审制度。同行评议专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评审组由一些学术造诣高、学术判识能力强、办事公正、有一定声望的科学家组成。评审组专家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每届专家更新约50%。

  同行评议专家的选拔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同时应公开同行评议专家名录,接受社会和学术共同体的监督和质询。此外,要充分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术委员应由学科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应有明确的学术责任和职责,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学术权力,组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淡化行政色彩,强化学术管理。

  2.建立学术惩戒机制

  惩戒机制是学术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的惩戒机制可以起到威慑警示作用,有效遏止学术违规行为。美国为加强学术惩戒,成立相应机构,制订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机构、学会、学术期刊的责任,同时强调研究者的自律意识。如公共卫生服务部设有“研究诚实办公室”,专门调查和处置那些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中发生的不诚实行为,并随时公布违规者的姓名、单位、违规情节和处置决定,一旦判定学术违规,除公布调查结果外,还会与违规者签署“自愿排除协议”,使之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与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

  我国的学术惩戒现在还没有统一的处理和协调机构,对于出现学术违规行为后,如何进行调查处理没有具体规定,学术惩戒没有取得应有的警示效果。为此,要明确惩戒执行主体,并且执行主体应相对独立。首先,要确立国家层面的惩戒执行主体,其职权是接受举报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术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其次,是要在高校和科研院设立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本部门学术人员的违规行为;再次,还可由专业协会或独立的学术惩戒机构负责学术惩戒,由独立机构进行惩戒,有利于客观调查、准确评价。

  3.完善奖励制度,增强学术活力

  为促进学术研究,美国建立了学术奖励制度。其奖励制度尽管没有级别高低之分,但凭借奖项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对有突出学术贡献的人员或成果进行奖励,可以有效发挥树立榜样和激励他人的作用。此外,美国建立了终身教授制,这是对有成就的学者价值的高度肯定,可以促进学者全身心地投入教学和科研中。

  在我国,学术奖励制度还有待完善。我们应对一贯坚持学术诚信并且取得突出成果的学术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榜样,激励其他学者见贤思齐。

  4.构建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

  英国高校学术评价发展趋势是国家越来越重视学术评价并侧重于微观实证分析,以衡量学术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是否具有创新性;另外,更加侧重学术产出评价,只有产出高于投入时,才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因此,英国的学术评价标准基本上由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及产生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构成,强调学术的社会价值性。

  在我国进行学术评价时,对于不同的学术活动与内容,评价种类和标准应有所不同。如文科、理工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知识生产所遵循的逻辑、实现的途径以及表现形式有较大的差别,在制定评价标准时要区别对待。在对学术和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时,要依据获得基金项目的层次、获奖的等级、学术论文与专著的质量与数量、授予专利的类别以及学术兼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尤其注意在学术论文的评定上,要以同行认可度、论文价值与被引频次为主,论文发表数量和刊发论文的期刊、出版社等级为辅。

  总之,科学、公正、高效的学术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的反思和改进,通过学术界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学术评价真正起到促进学术进步的作用。

  【作者廖瑞金、杨丽君、项敏,单位:重庆大学,廖瑞金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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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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