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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助力高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23 作者:周仕敏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周仕敏)为促进广西高校内涵式发展,支持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和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近日,广西财政厅联合广西教育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

精准确定支持方向和领域,重点支持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广西大学开展“部区共建”和“双一流建设”、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改善困难高校和高校薄弱环节办学条件等四个方面。

科学设置分配方式,《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其中:生均拨款因素按照办学层次、学科学生人数及折算系数、高水平大学折算系数,参照自治区本级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高校生均拨款金额。部区合建和“双一流”建设因素按照中央明确的补助标准,专项支持广西大学开展“部区合建”和“双一流”建设。发展改革因素主要考虑学科建设、科研发展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等因素,支持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重点项目、自治区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以及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业认证的高校建设。困难程度因素主要结合学校申报、自治区审核情况,对办学条件比较困难的高校和教学科研等薄弱环节给予适当倾斜。此外,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发展实际,研究确定绩效调节系数,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适当调节。

支持扩大自主办学,鼓励高校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自主设置项目,建立项目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点支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

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明确规定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支付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在全校范围内普遍提高人员薪酬待遇,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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