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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继续从工资待遇、生活补助、职称评聘、住房保障上优待乡村教师

发布时间:2023-08-31 作者:林焕新 程旭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林焕新 程旭)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8月31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对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作了介绍。

任友群表示,一是持续巩固“不低于”的成果。在2020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基础上,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

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教育部和财政部对中西部22个省份原连片特困地区县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目前22个省份715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受益教师130万人。同时,这个奖补政策也带动了地方1086个非连片特困县也采取了类似政策,目前各地已经形成“越是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乡村教师待遇格局。

三是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2020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长期在乡村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可以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2022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一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也进一步明确了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倾斜政策。目前,各地也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落实向乡村教师倾斜要求,缓解了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比较难的问题。

四是推动加强乡村教师住房保障。今后会继续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完善教师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23年7月底,全国已经建设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500多万套(间),能够解决1500多万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我们的乡村教师也能享受到类似的政策。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未来乡村教育的规模将会有所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可能会出现结构性失衡,乡村教师的数量也会相应有所下降。面对这种形势,我们要尽早开展各级教育分城乡的教师资源配置规划,继续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加强乡村教师待遇保障。同时,乡村教师自身也要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为改变乡村教育面貌作出新的积极贡献。”任友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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