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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共有符号记忆”系列之三

侗寨鼓楼:聚居生活中高耸的文化标识

发布时间:2023-10-26 作者:杨雅婷 杨正权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

居有定所是人们对生活的美好追求。历史记录着曾经的生活,也记录着人们在生活经营中造就的建筑文化。我国有许多极具代表性的建筑,四合院、苏州园林等古宅院落,黄鹤楼、滕王阁等亭台楼阁,都蕴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是中华文化的载体之一。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侗寨中高耸的鼓楼极具特色,既作为标志性建筑承载着当地人们对生活的热爱,也作为议事场所,寄托着人们对公正团结的坚持和追求。

聚落式生活的结晶

侗寨和其他村寨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鼓楼的存在。当你进入侗乡,映入眼帘的便是鼓楼,以及围绕着鼓楼的吊脚楼、花桥、溪流、林海、梯田与劳作的村民。鼓楼作为侗寨最显著的一处公共建筑是如何产生的呢?

侗族很早就已经形成单一民族,居住环境较为稳定,主要围绕长江和珠江水系的清水江、都柳江、渠水、浔江等流域的主干流沿岸聚居,或山川谷地,或平地坝子,只要有水、有山、有林、有地,都会有侗族人生活劳作的身影。曾经,这片区域因有大山、流水相隔,交通不畅,相互往来极少。所以侗族形成了聚族而居的习俗,以合群聚居为荣,以离群独居为耻。为了便于团结协作,民居结构多数是几户人家同住一栋木楼,有的是兄弟分家后各住一间,有的则是房族兄弟共同居住,只有这样,才能一呼百应,共同应对意外情况,也利于生产生活上的相互关照和帮助。

农闲时节,人们大量的时间都在村寨周围古老的杉树下聊天、休闲,这就让鼓楼这个公共建筑应运而生。清代《广西通志》卷八中记载“狪人居溪中峒中,又谓峒人……春以巨木埋地作楼,高数丈,歌者夜则缘宿其上”,这段话记录了以独木为支撑的鼓楼。传说贵州黎平县岩洞镇述洞村的独柱鼓楼建造地,原来就有一株巨大的杉树,树下放置木凳,人们农闲时三五成群围坐其下,杉树老朽枯萎后,大家商量仿照杉树建造了独柱鼓楼。因此,从外观来看,鼓楼的造型就像一株巨大的杉木。

侗寨鼓楼一般是按族姓建造,每个族姓一座鼓楼。如果侗寨族姓多,往往一寨之中同时有几座鼓楼并立,如肇兴侗寨有5座鼓楼、纪堂侗寨有3座鼓楼。鼓楼在村寨的显要位置,四周被民居围绕,远远高于住房。鼓楼中心设有火塘,四周放置宽大的长条凳,有些还在檐柱间设带有靠背的长椅。鼓楼外宽敞的坪子叫作鼓楼坪。村民常在这里跳多耶、踩堂,迎接外寨客人,秋后在鼓楼和坪子内外排着长队教唱侗族大歌、琵琶歌,夜间听歌师弹唱叙事歌。凡涉及集体活动,大多都在鼓楼里进行。

身兼多职的村寨之心

鼓楼是侗寨最神圣不可侵犯的建筑,只要是侗族村寨,都必有鼓楼。鼓楼选址的时候,要考虑坐北朝南,也要根据村寨朝向而修。当地址选好后,无论选到谁家的屋宅地,居民都会无条件搬迁。大多时候,先祖在确定建寨时就已经留出修建鼓楼的地盘。侗家人每迁到一处新居住地都要遵循“先修鼓楼,后起房屋”的古训。即使尚不能修建鼓楼,也要在划定的地方栽一株杉树,代表鼓楼,逢年过节开展活动都在这个场所举行。也有一些村寨在空地上修一“堂卡”,有的也叫“卡房”,目的是将鼓楼的地盘留出来,也便于村寨中有一个简易的公共场所,供村寨开展各项活动。

鼓楼的一项重要功能是召众议事。《三江志》卷三中记载:“凡侗族所居地方……村中必建有鼓楼,楼外辟广场,铺石板,以供集会。”《贵州民族文化论丛》中记载“陆大汉领导起义时,采用古代屯田的办法,早晚击鼓召集勇士练武,有报警时召集武士防备”。可见,自古以来侗族地区由于所居环境独特,处于自治的状态,村寨则是一个最基层的自治单位。《侗族通史》中提到:“侗族地区的侗款以溪洞为一个单元,以村社为基础,以鼓楼为标志。”当地的侗款组织就是以村寨为基本单元,又以鼓楼为标志,寨老就是基层单位的领导指挥者。议事都由寨老召集,在鼓楼进行,大家共同商议,民主决策。战时,鼓楼更是群众集中训练、宣誓出征的军事指挥中心。

对当地居民而言,鼓楼不仅仅是建筑物,更是一个指挥机关。鼓楼顶部放置有一面皮鼓,为召众集会和报警之用。“黑楼苗(侗族)在古州、清江、八寨等属。邻近诸寨共于高坦处造一楼,高数层,名聚堂。用一木竿长数丈,空其中,以悬于顶名长鼓。凡有不平之事,即登楼击之,各寨相闻,俱带长镖利刃,齐至楼下,听寨长判之。有事之家,备牛待之。如无事而击鼓及有事击鼓不到者,罚牛一只,以充公用。”由李宗昉所著《黔记》中记载可见, 在生活不稳定、常受敌人入侵的时代,鼓楼就是随时唤起族人的“号角”。鼓楼的顶部用牛皮制成的大鼓,专为传报信息所用。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管脚(专管鼓楼的人员)就会登楼击鼓,以作警示和通知。鼓楼之所以建得比周围的吊脚楼高很多,也是为了让鼓声传得更远。寨里的人听到鼓声后,都必须到鼓楼坪听从寨老的安排指挥,如果有人不服从,将被重罚。

更多时候,鼓楼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侗族地区山多田少,人们做完农活,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加之古代社会文化精神生活十分有限,人们在农闲或茶余饭后,无处可去,鼓楼就满足了人们的休闲娱乐之需。特别是进入冬季,鼓楼里的火从来不灭,人们都涌入鼓楼,围坐在长凳上,或听歌学歌,或听老人说掌故,或三五成群聊天交友。

侗族的节日繁多,号称百节之乡、歌舞之乡。“大节三六九,小节天天有”,主要节日如春节、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五月端午、六月六、七月半、中秋节、重阳节、十月鱼冻节、十一月侗节等。每有大型文化娱乐活动、接待贵客、唱歌比赛、斗牛比赛、芦笙比赛、侗戏表演等无不在鼓楼举行。鼓楼成了一年四季村寨里最热闹的场所。

鼓楼还承担着红白喜丧、迎客接待的功能。侗族古歌中曾描述侗族先祖“破姓开亲”的历史,规定只要不是房族,即使是一个姓也是可以通婚的。这时,鼓楼就成了婚姻单位,原则上一个鼓楼就是一个家庭集团,鼓楼与鼓楼之间可以通婚。而在另一个场合,鼓楼又代表着敬重与缅怀。有些地方老人去世,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标准,在出殡的前一天都要抬到鼓楼去进行追悼,举行隆重的葬礼,表示全寨对死者的怀念。

侗寨之间经常相互走访,不管是迎接客人还是准备去其他寨做客,鼓楼都是商议组织具体事宜的地方。侗族的集体活动十分频繁,最负盛名的“月也”是集体活动的代表。鼓楼是“月也”的中心场所,从客人进寨,到散客、送客都在鼓楼进行。鼓楼还时常备有凉水供路人饮用,有些鼓楼还备有草鞋雨具等,方便过路的外乡客人使用。如果外地人来到侗寨,人生地不熟,无处安身的时候,就可以在鼓楼里等待,当人们发现有外来客人的时候,客人会被本寨的侗家人请到家中做客安顿。鼓楼就像侗寨的一个接待中心,成为侗族热情好客的标志。

建造中的人文表达

侗族在选址建寨时,就把鼓楼的地址确定下来。修建鼓楼需举全寨上下之力,从主柱到所有材料,从人力到所有开支,都是全寨人共同负责,而且大家都积极参与,没有推诿。

建造鼓楼是集体观念使然。侗族的集体议事观念很强,每当村寨有重大事项都要在鼓楼召集众人集体商议,作出决定,共同遵守。倘若寨子里尚无鼓楼或族群里没有鼓楼,待经济条件成熟,达成共识,寨老便将修建和修复鼓楼的事作为一件大事提出来会商,一旦动议便要修成。

在提出修鼓楼的出资理由时,寨老会将寨上的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向到会人员作全面分析和动员。搬来本寨最早、家庭条件比较宽裕、家中有子有女、父母健在的住户有资格捐献鼓楼主承柱。其余材料由寨上各户平均分摊,按期备齐,出工出力按不同工序由寨老分派,出资则按人口分摊。鼓楼建造师傅的报酬,一般都不讨价还价,付多少是多少,可能是几十斤米、肉、酒或几匹侗布。师傅饮食则由寨上各家各户轮流安排,一般都是好酒好菜盛情款待。

这种集体出资的习俗,与早期的侗款组织有关。侗款组织是当地地方治理和对抗外敌的有效形式。《侗族文化大观》中记载“侗款组织产生的确切年代难以确证,据靖州旧志记载,侗款组织在唐宋之际已经建立,范围包括今湘黔桂三省(区)毗连的全部侗族地区”。虽然,侗族社会早已经私有化,但一些地区还保留着集体生产的一些习惯,共同支付公共支出,用于负担寨老、款首、鼓楼管脚、集体活动花费。

建筑方式彰显对自然的敬畏。鼓楼的全部木质材料都是杉木,杉木质地优良,直立挺拔,防腐耐用。侗族居住区,盛产杉木,侗族人认为杉木再生能力强,再生再发,长青不衰。砍伐鼓楼的主柱时要顺山倒,不让主干着地,用树杈撑牢,去枝刮皮,抬到寨中放在木马上。由于侗族居住地区资源条件有限,人们十分敬重自然。待鼓楼建成后,来年开春,还要组织砍树的人到山上补种杉树,这样保证杉山常绿,永续利用。

建筑结构中体现着文化交融。鼓楼建造结构融入了不同建筑文化的元素,据五代时期马鉴所撰的《续事始·鼓楼》记载,交州刺史李崇,因当地多盗贼,“乃村置一楼,楼置一鼓,以防盗贼”,侗寨鼓楼可能也借鉴于此。鼓楼结构属于穿斗式吊脚楼,其建筑方式在河姆渡文化中最先发现,也并非侗族独创。鼓楼上的一些建筑元素,如斗拱的造型则是受到北方建筑文化的影响。

建造仪式氛围盛大庄重。修建鼓楼都要上梁,竖鼓楼是整个建造工序最为神秘、隆重、严谨的程序,全寨的男女老少及邻近村寨的亲友都要来帮忙,表示友好和祝贺。鼓楼落成,要举行贺楼大典。庆典这天,受请的各寨客亲们敲锣打鼓、铁炮轰呜、笙歌阵阵、浩浩荡荡地进入主寨,先到新楼前送牌匾、送对联等,然后主客一起踩歌堂,唱贺楼歌,最后分散到各家各户做客,酒足饭饱后,唱戏的唱戏,对歌的对歌,赛芦笙的赛芦笙。这个仪式也称作“月贺楼”,其场面盛大,热闹非凡。

自古以来,侗寨依靠约定俗成的习惯法来规范行为,维护社会秩序。高耸在侗寨中的鼓楼,不仅仅是一座公共建筑,更是一种深层的文化象征,维系着侗族社会祥和井然的秩序。可见,建筑作为文化标识的特有内涵之一,就在于它不仅是一个避风挡雨的场所,也是一个涵养精神的场域,不论你来自何方,只要有机会身临那里,就会进入建筑文化的圈子,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它的风格与特质。

(作者杨雅婷单位系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杨正权单位系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民族教育》202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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