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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政策内涵、现实困扰与工作路径

发布时间:2024-02-26 作者:康丽颖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家庭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重要性。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双减”等法规政策的实施,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体现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时代要求。

一、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政策内涵

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均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摆在了重要位置。这要求校家社三者关系从松散、偶然的沟通合作走向制度化的协作。[1]

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为推动机制落地,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这两个政策文本分别从执政党行动纲领和教育政策的维度阐释了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的价值、规范和要求,为各地推动开展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是指国家为推动教育目的实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由政府统筹、学校主导、社会支持、家庭参与、多元主体协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教育工作系统及工作原理。其中“育人”是核心,“协同”是关键,“机制”是保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建立,最终要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机制建设要围绕解决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和社会性发展出现的问题,围绕解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彼此不协同的问题开展顶层设计和制度架构。机制建设要完成四大核心任务,即教育生态建设、教育制度创新、教育功能完善和家长教师协同育人能力提升。机制建设要基于“差异性优势互补”开展理论建设,即基于养育关系、教育关系和教化关系的各自优势实现互补;基于生活教育、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各自的优势实现互补;基于家庭生活、系统知识学习和社会实践体验实现优势互补。

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现实困扰

为切实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落地,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研究”(VFA210004)课题组在22个省份实施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64.4万份。其中,家长问卷146.4万份、学校问卷15.6万份、社会组织问卷2.4万份。调研发现当前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存在五大问题。

(一)理念一致有待达成共识

促进孩子成长是协同育人的共识,但存在方向上的差异。家长最关心的是孩子学习,其次是身体和心理健康,而教师最期望学生成为身心健康的人,学习成绩排在第6位。教师主动找家长的频率高于家长找教师,且教师认为对家庭的指导多于将家长作为资源支持学校,而家长则相反。家长认为协同育人的困难来自自身,教师认为协同育人的障碍是与家长的教育理念不一致(46.6%)。

(二)各方优势互补需要加强

校家社在协同育人中各有优势,但家长和教师都各自认为承担了较多责任。40%以上的家长认为家庭承担的责任最多,90%以上的教师认为学校承担的责任最多。40%左右的家长和教师认为校家社协同没有达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效果。

(三)沟通协调机制亟待完善

育人机制不完善、不畅通是影响协同育人的重要因素。调研发现,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没有建立或运行不畅(61.21%)、部门间协同度较低(69.41%)、上级政策支持不够(58.39%)、没有建立评估制度(57.84%)等问题较为突出。值得注意的是,家长、教师和社会组织都认为需要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牵头部门,组建包含教育、妇联、关工委、民政在内的多部门协调机制。

(四)资源共享程度亟须提升

校家社协同育人各有资源优势,但资源利用多处于零散状态,缺乏整合,不同主体间的资源互用仍存在一些障碍。在三方协同中,社会参与度最低,有三成以上社会组织受访者认为没有必要。面向薄弱学校、弱势家庭和儿童的照顾性政策(73.05%)、资源性倾斜(70.08%)、针对性指导(69.45%)较缺乏。在数字化平台建设中,最大的困难是“资源不足、功能不完善”(79.46%)。

(五)政策保障体系有待健全

当前的协同育人政策以价值引领、各地自主行动为主。调研发现,最有效的政策类型为强制措施,如“上级制定明确目标和措施,并强制要求达成”(60.85%),其次为“通过奖励、惩罚等措施,引导和激励各地推进”(59.88%)。在评估中,最主要的困难为“没有建立评估制度(57.84%)、评估队伍较弱(54.14%)”。协同育人工作最主要的困难为“专职工作人员较缺乏(67.02%)、制度建设不完善(如没有建立考核、评估的工作制度)(55.91%)、经费保障不到位(47.26%)”。

三、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路径

厘清校家社的协同育人逻辑,引导三方在育人过程中目标一致、关系协调、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功能互补基础上协同育人,形成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可持续、可推广的实践模式,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重要抓手。

(一)建立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优化顶层设计,建立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常态化开展。建议建立校家社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未成年人发展建立内部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性发展问题,给予必要的干预和支持,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多元协同的育人格局。

(二)提供普惠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多元主体育人能力的提升是其履行育人职责的必要条件,也是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前提保障。一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和乡(镇)四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全覆盖。二是提升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指导服务水平。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者,提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和协同育人能力。三是坚持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根本遵循,将提升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纳入学习型社会和终身学习体系建设中来。[2]

(三)建设和完善全链条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

发挥制度、文化和资源保障优势,形成“政府推动—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的全链条育人生态链,让全社会都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

一是发挥三大优势,开展协同育人顶层设计。首先是发挥制度优势,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局面,构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县和学校的纵向体系,以及由管理机构、研究机构、实施机构构成的横向体系,实现协同育人的全网络覆盖和全员参与;其次是发挥文化优势,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为家庭赋能;再次是发挥资源保障优势,依托相对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组织协调、部门联动,开展资源平台和专业队伍建设。

二是政府推动,促进协同育人制度建设。首先,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协同育人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增强育人合力,共同担负起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责任;其次,调动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同步开展协同育人的指导服务机制、责任共担机制、补偿干预机制和综合评估机制的制度构架;再次,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三是学校主导,搭建协同育人工作平台。围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现代学校教育制度体系,把家庭教育指导、协同育人工作列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园)长的培训研修体系,列入学校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学校要围绕学生成长,超越自身局部利益,回应家庭和社会诉求,主动联系沟通家长和社会,有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提高教育子女的意识和能力,以好校风促进好家风和好民风建设;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明确协同育人工作规范,掌握协同育人知识,并形成相应的协同能力;协同育人不仅要开展组织建设,还要在行动上与课堂教学相融合,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四是家庭尽责,推动家长育人能力提升。提升家长的育人能力是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的主要抓手;家长要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传播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学校开展校外活动提供主动支持和志愿服务;家长还要为子女开发健康优质的社会教育资源,引导孩子在社会体验中成长;家校共育是目标、过程和结果的统一,即帮助儿童理解和扮演好孩子、好学生和好公民三重角色。[3]

五是社会支持,营造协同育人工作格局。校家社协同要通过社会多元主体协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利氛围,延伸到社区社会促进民风的改善,最终促进校家社的良性互动,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研制校家社协同育人的工作标准和行动指南

从专业视角为基层提供开展校家社协同育人的标准和指南。一是结合我国国情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相关标准。通过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业标准,促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二是研发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行动指南,鼓励多元主体因地制宜设计协同育人活动,建构协同育人工作模式。

(五)搭建数字化校家社协同智慧教育平台

利用数字化推动优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校家社协同育人资源共享,是切实解决家庭教育“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必要选择。一是为协同育人主体提供高质量个性化学习体系。以开展家庭教育学术研究、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基本职能,围绕国家战略,聚焦协同智慧教育实践,发挥多学科交叉融合优势,积极推进家庭教育与技术的交叉融合,旨在通过智慧学习环境的支撑,为家庭教育指导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广大家长和社会教育工作者提供开放和按需供给的教育,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二是围绕协同育人三大建设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开展协同智慧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协同智慧教育理论建设,构建技术融合的生态学习环境,通过培植人机协同的数据智慧、教学智慧与文化智慧,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相统一、公平提质创新相一致、责任分担共担相协调、平等参与合作相促进的协同育人理论体系;开展协同智慧教育资源平台建设,优化平台交互功能,实现优质资源个性化推送,调动多方力量合作共建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

(六)推出校家社协同育人的国家行动计划

一是巩固学校立德树人主阵地。以特色项目活动和课程为载体,以家长学校和家委会建设为抓手,探索数字化转型创新校家社协同育人模式;明确阶段发展目标、各部门重点任务并逐年分解落实;完善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在全国遴选协同育人实验区(校),启动示范培育工作,以点带面,逐层推进。二是建设全员育人社会生态环境。统筹社会资源开展协同育人的社会环境建设,将社区治理中的成熟经验(如网格化)融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地域优势,开展参与性、体验性强的协同育人实践活动和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构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三是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为家庭赋能,帮助家长提升教育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为父母行使教育权利与主体责任赋能,帮助父母养育好孩子;引导家庭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鼓励家长参与和支持学校管理,指导家长发挥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学校教育;以家长学校等组织为依托,充分激活家长参与意愿和潜能;面向不同类型的家庭需求,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助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文联合撰稿人为顾理澜(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姬甜甜(中华女子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讲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研究”(VFA210004)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顾理澜,李刚,张生等.“双减”背景下数字化赋能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J]. 中国远程教育,202204):10-17.

[2]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 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61.

[3] 康丽颖. 家校共育:相同的责任与一致的行动[J]. 中国教育学刊,201911):45-49.

康丽颖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院长、教授)

《人民教育》2023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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