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雨潇 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印发通知出台《山东省特殊教育中职部(班)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推动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健全办学体系,让有需求的学生接受高中阶段中职教育,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持续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设置标准》共15条,重点在中职部(班)设置的适用范围、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师资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提出了中职部(班)部分条件设施可同特教学校共用等条款,以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方便特教学校设置中职部(班),以解决学校办学体系延伸的问题。明确了特殊教育中职部(班)的规模应满足当地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需要,每专业一般1—3个班为宜,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1个,班额原则上为6—12人。
据了解,山东该《设置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推动特殊教育由义务教育阶段向两端延伸,方便特殊教育学校在满足义务教育办学的基础上增设中职部(班),从而满足学生进一步接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需求。该《设置标准》将于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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