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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金额

发布时间:2025-03-03 作者:黄星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黄星)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全面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其中,在高等教育阶段,福建提出,从2024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分两档执行,其中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档助学金)由每生每年4500元提高到5000元,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二档助学金)由每生每年2800元提高到3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对于高中阶段,福建省明确,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分两档执行,其中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档助学金)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二档助学金)由每生每年1700元提高到20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分两档执行,其中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及“特殊地区”生源学生资助标准(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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