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程墨 通讯员 张丽 薛晶晶)这本是一场普通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没想到,活动尾声抛出一个大大的彩蛋!近日,在湖北省襄阳三中报告厅里,校长李恒突然被请上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青为他送上一份特殊的判决书——《师恩判决书》。
李青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而她的另一个身份是李恒20多年前的学生。
开始宣读《师恩判决书》。“原告:2001级16班全班学生,被告:时间。原告诉被告暂缓磨灭师恩记忆纠纷一案。2001级 16班全体学生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确认班主任李恒老师的师恩无价,并赋予该情谊终身法律效力;2、判决被告时间不得侵蚀师生情谊,记忆永久保存;3、赋予原告定期探视权,确保师生情分不断……”
起初,李青像往常一样铿锵有力地宣读,然而,随着师生相处的一幕幕出现在脑海里,她的声音微微发颤,逐渐哽咽。李恒平时以沉稳著称,这时的他也有点“失态”,他轻扶眼镜,竭力不让眼泪掉下来。台下所有的师生、法官都被感动,自发为他们鼓掌。
“青春期的困惑、考试失利的挫败……每一个至暗时刻,李老师都以朋友般的耐心倾听、长辈般的包容开导,成为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港湾。从校园走向社会,每当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总会想起李老师温暖的嘱托与鼓励。我们害怕这份承载师恩的记忆被蚕食,不愿让这份深厚情谊随岁月消逝……”大屏幕上,一张泛黄的班级合照悄然浮现——2003年元旦,五十张青春洋溢的笑脸簇拥着那位戴着细框眼镜的年轻班主任。如今,穿越二十多年的时光,李恒老师的头发已染霜白。
“判决如下,请全体起立!”“一、确认班主任李恒老师的师恩无价,并赋予该情谊终身法律效力;二、被告时间不得擅自删除师生记忆,并需在每次同学聚会时自动回溯;三、赋予原告每年教师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集体或个别行使探望权……”台下,法官服的袖口微微抖动,李青不得不数次停顿,用指节轻抵鼻尖。面对“判决”,李恒则一次次慌乱地背过身,摘下眼镜,偷偷地迅速擦拭眼泪,手中的纸巾已揉成小小一团。
宣读完毕,李青向李恒老师深深鞠躬。台下掌声经久不息,这是对师生情谊的深情礼赞。
“作为老师,没有什么荣华富贵,没有什么高官厚禄。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就是当老师最大的幸福、最大的快乐。”朴实的语言道出了李恒为师的真谛。
当日,李青还送给李恒老师一柄象征着公平和正义的法槌,上面写着襄阳三中校训“志存高远承师道,学济天下弘法治”。
那柄法槌,是学生对老师最高的致敬。而这份“判决书”,则是世间最温暖的文书——因为它宣告:师恩无价,时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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