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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加强学位供需科学研判动态监测 确保精准匹配实际需求

发布时间:2026-05-11 作者:魏海政 田玉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魏海政 田玉)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招生秩序,全力维护教育公平。

山东要求加强学位供需研判,科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源余缺调配动态监测,确保秋季学期中小学校学位供给精准匹配实际需求。特别要提前谋划、超前布局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确保供给率和公办率稳步提升。

山东要求主动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特点、区域产业布局等对入学人口变化带来的影响,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稳慎评估确定学校布局、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山东严明招生工作纪律,杜绝各类违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面清理纠正有违教育公平的招生政策和做法。中小学校要全部落实“公民同招”,普通高中学校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持续加大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比例,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普通高中按批准的办法招生。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中小学校不得违规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约定”“分班承诺”等方式变相提前锁定生源,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

此外,山东还严格把控改革试点,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全面推行均衡编班,保障教育起点公平,完善服务保障举措,关注重点群体入学。支持因地制宜完善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转学服务举措,统筹“长随幼”“幼随长”“长幼同调至一校”等方式,切实帮助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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